它根据您总部的季度税收情况来确定是否需要提前支付分支机构的费用。例如,当您的总部宣布在第一季度获利时,如果需要提前缴纳一种税,则该税的50%将乘以其对您的分配比率,即您需要在第一季度支付的税款。段。因此,它至少应为您提供第一季度的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该报告适合总部填写分行应缴所得税的信息。在季度末的当天,将向实施总税款的总部提交“ 2008版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表(A类)”。在{季度}季度结束后的十五天内,纳税人应执行合并纳税,具有主要生产和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应将其与“每月(每季度)企业纳税申报表”一起提交总部。 (A类)”申报后,应当加盖“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纳税分支机构的公司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并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的专用印章。
纳税期间:季度申报单填写季度的开始日期至季度的最后一天。填写公历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阳历。
国税发[2008] 28号《跨地区营业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管理暂行办法》
1.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总清算,仓库财务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
★统一计算是指企业总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税总额,包括非法人的企业所有营业机构和营业地点(分支机构)。
★分级管理是指总部和分支机构的税务机关负责管理当地机构的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由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管理。
★现场预付款是指总公司和分支机构应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每月或每季度向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公司所得税的预付款。
总公司和具有主要生产经营职能的二级分支机构,应当当场预先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二级分支机构及其子公司由当地分支机构预缴当地企业所得税;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不预缴地方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职工工资和总资产统一包含在二级分支中。
★汇总清算是指在年底之后,总公司负责企业所得税的年度结算和缴纳,企业应缴纳的年所得税统一计算,冲抵总公司和当年已分期付款的分支机构预缴企业所得税后,将退还更多税款。
★财政库房调整是指财政部根据批准的系数,定期调整分配给中央库房的跨地区总部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以分配给本地财政部。
2,※分行的税收分担比例
总公司应根据上一年度(上一年度(一月至六月),上一年度(七月至十二月)),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员工工资及总资产这三个因素的权重分别为0.35、0.35、0.30。计算公式如下:
分支机构的分配比率= 0.35×(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之和)+
0.35×(分支机构的总工资/每个分支机构的总工资之和)+ 0.30×(分支机构的总资本)
总产出/所有分支机构的总资产)
上式中的分支仅指需要在现场预付的分支。按照上述方法确定分摊比例后,该年度将不会进行任何调整。
“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额”:填写总部在其所属期间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配方法计算出的所得税额。
企业所得税汇总税分配科的分配表及说明
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摘要税务分局所得税分配表(2014版)”的说明
1.适用范围和报告要求
(一)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在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计划分开的城市建立无法人资格的商业机构,并实施“统一计算,分级管理,现场预付款,简易清算和财务调整“完成居民企业的纳税方式以填写报告。
(2)报告要求在一个月(季度)的一个月(季度)结束后的{天}内,实施总纳税的总部应将其与“中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年度纳税申报表(类别A, 2014版)”;月(季度)自年终起十五日内,向纳税人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后,加盖纳税总额的分支机构盖章。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税收征收分公司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的特殊章节(副本)。
年末起五个月内,实施合并纳税的总部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 ;从今年年底起五个在本月内,向总公司缴纳分公司的税款后,将在向总公司提交声明并在税单上粘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之后。主管税务机关接受的专用印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2014年版)(副本)。
第二,具体项目描述
1.“税款所属的期间”:填写月份(季度)的开始日期到月份(季度)的月份(季度)的最后一天。填写公历从1月1日到12月31日的阳历。
2.“总部名称”,“分支机构名称”:填写由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中记录的纳税人全名。
3.“总行纳税人识别号”,“分支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15位)。
4.“应付所得税”:填写该税所属期间纳税人的应付所得税总额。
5.“总部分摊的所得税金额”:填写由总部计算的当期纳税人应缴所得税总额的25%。
6.“总部财政对所得税金额的集中分配”:在总纳税人的当期税额计算中填写总公司应缴所得税总额的25%。
7.“分摊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期的当期,总行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当期分摊的当期所得税金额每个分公司。
8.“营业收入”:填写上一年度通过日常业务活动实现的全部收入总额,例如商品销售,提供劳务和转移每个分支机构的资产使用权。
9.“员工薪酬”:填写上一年度各分公司为获得员工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各种形式的薪酬和其他相关支出的总额。
10.“总资产”:填写上一年度在业务活动中每个分支机构实际使用的应归因于该分支机构的资产总数。
11.“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部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每个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分配比例应保留四个小数位。
12.“分配所得税金额”:填写在其所属期间内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配方法计算并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的所得税金额。
13.“总计”:填写上一年度每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总收入,员工薪酬总额和总资产这三个因素的总和,以及每个分支机构的总分配比率和分配税在当前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