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分红时按照20%%缴纳个税,分红企业作为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
计提分红:
借:利润分配—股东分红
贷:应付股利
支付时应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
借:应付股利
贷:应交税金—代扣个人所得税20%%
贷:现金
交税时
借:应交税金—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小企业分红按照出资比例分红。
举例子啊。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100万,开了个公司。
甲出40万,乙出30万,丙出30万。
到了年底,公司赚了100万。
大家先开会决定这100万的用途。到底是分掉,还是作为资本公积用于企业以后的发展。
开会决定如下,甲要求留作资本公积用于明年扩大生产规模。乙丙都要求分掉。
乙丙的出资额总和是60万元,比列为60%%。高于51%%.所以少数服从多数。这100万分掉。
分的时候,按照甲乙丙出资比例分,
最后甲分40万。乙分30万。丙分30万。
新税法对企业实际发生的各项支出作出了统一规范,规定对企业发生的真实合理的成本费用支出予以税前据实扣除。《实施条例》对具体各项税前扣除的项目及标准予以了明确。
关于工资税前扣除,《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合理的工资、薪金予以据实扣除,这意味着取消实行多年的内资企业计税工资制度,切实减轻了内资企业的负担。但允许据实扣除的工资、薪金必须是“合理的”,对明显不合理的工资、薪金,则不予扣除。对一般雇员而言,企业按市场原则所支付的报酬应该认为是合理的,但也可能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在企业内任职的股东及与其有密切关系的亲属通过多发工资变相分配股利的,或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管理层的工资违反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变相提高的,这些复杂多样的工资、薪金情况都将对企业所得税的税基产生侵蚀,因此,从加强税基管理的角度出发,《实施条例》在工资、薪金之前加上了“合理的”的限定。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透露,今后,国家税务总局将通过制定与《实施条例》配套的《工资扣除管理办法》对“合理的”进行明确。
因此,企业必须把工资和股东个人分红严格区分,否则就不属于合理避税而属于偷税。最好别在这方面打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