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企业所得税之前用先做账吗-算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营业外支出吗

提问时间:2020-05-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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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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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外支出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吗?

营业外支出要在所得税前扣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支出: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奖金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迟交税款;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包括了“营业外支出”,如滞纳金,各种罚款,没收财产的罚款和损失,各种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以及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费用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

企业的营业外支出要计算所得税吗?

注:总收入不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扣除额包括费用,支出,税金(不包括增值税)和损失

1.可以扣除的项目:

⑴,薪金支出;

从工资总额中扣除

⑵,员工福利

占总工资的14%

⑶,员工教育费

占总工资的2.5%

超过部分扣除额结转

⑷,工会基金

占总工资的2%

(这三个项目的总和为工资总额的18.5%)

⑸,利息支出

根据金融机构同类型,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可以扣除存款利息,银行间借款利息,已批准发行的债券利息费用

⑹,商务招待

扣除金额的60%,最高金额不超过当年销售收入的0.5%。

⑺,公益事业,relief灾捐款。允许扣除年度利润总额中12%以内的部分。禁止扣除非公益性捐赠和直接捐赠。

2.不允许扣除项目:

⑴。支付给投资者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⑵,企业所得税

⑶,缴纳滞纳金

⑷,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的损失(可以扣除银行罚款的利息)

⑸,赞助支出是指各种非广告赞助支出

⑹,非公益,救济捐款,公益捐款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

⑺,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不合规资产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金等)

3。免税收入:

(1)国库券的利息收入

⑵符合条件的居民公司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股利及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哪些支出允许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可以扣除的费用为:

1.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销售成本,销售商品成本,业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其次,费用的税前扣除项目:

1.与企业生产和经营活动有关的商业娱乐支出,应扣除其发生额的60%,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2.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否则企业所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和业务促销费用不得从企业销售收入(业务)的15%中扣除。年;,允许在下一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额。

3.企业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租赁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扣除:

①以经营租赁方式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支出,应当按照租赁期限平均分配;

②通过融资租赁租赁固定资产所发生的租赁费用应按照构成融资租赁固定资产价值的规定分期折旧和扣除。

4.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和场所可以提供总部发放的费用的范围,额度和分配,用于与总部在中国境外的生产经营相关的费用。如果支持文件是基于证据和方法并合理分配的,则允许扣除。

5.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在计算企业的应税收入时,可以扣除与企业获得的各种免税收入相对应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3.税项

除了公司所得税和可扣减的增值税减免外,企业还会产生各种税费和附加费。

(1)企业缴纳的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已经从管理费用中扣除,不再单独作为税项扣除。

(2)企业缴纳的增值税是一种附加价格税,因此不包括在扣除额中。

第四,损失

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的固定资产和库存损失,例如库存损失,损坏,报废,财产转移,坏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和其他损失。

(1)企业从责任人扣除补偿费和保险赔偿金后的损失余额,应当按照国务院财税部门的规定扣除。

(2)对于在财产损失税前扣除的呆板出版物,如果在下一年进行处置,则其处置收入应计入处置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3)企业开始生产经营的年份是计算企业损益的年份。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前的准备活动所发生的费用,不计入当期损失。

五,其他

(1)允许扣除不需要企业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资本化的合理借款费用。

(2)允许扣除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费用:

①批准的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各项存款和银行间借款的利息支出,以及企业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②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同期按该金融企业相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支出。

(3)企业在纳税年度末和纳税年度末按当前即期人民币汇率将人民币以外的货币资产和负债转换为人民币时产生的汇兑损失,除非已计入相关资产允许扣除与分配给所有者的利润相关的成本和部分。

(4)允许参加财产保险的企业扣除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的保险费。

(5)允许扣除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环境保护和生态恢复筹集的专项资金。上述专款的使用以及提款后的使用变更,不得扣除。

(6)允许扣除企业产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

(7)企业产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手续费和佣金支出,允许扣除不超过以下规定计算限度的部分;超出部分不得扣除。

①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等之后,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的15%计算限额;人寿保险公司在扣除退保费等之后,根据当年总保费收入的10%计算限额;

②其他企业:根据与中介服务机构或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个人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商除外)和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