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纳税总企业的总部根据实际付款额:
第9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的月度或季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平均值,汇总纳税人总部:第14行×分行评估的预付款率的50%
(3)纳税人总行的总部,该总行通过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式预付了:
第16行×分行预付款比例的50%
(本行分行填写总行宣布的第20行“分行影响的所得税额”)
17.第21行“分配比例”:根据“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填写汇总纳税分支机构确定的分配比例。
18.第22行“所得税的分配”:根据当前总部的申报表“分支机构的所得税收入”第20行填写纳税分支机构的摘要×此表“分配比例”的第21行”量。
企业所得税年度报告表A(主表)
1.适用范围
此表格适用于需要接受审核的公司所得税居民纳税人的申报。
其次,报告的依据和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进行计算和填写,并根据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公司的“利润”填写数据报表”和纳税申报表的相关表格。
3.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表标题项
1.“税收期”:正常营业的纳税人,填写日历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果纳税人在年中开始营业,请填写实际的生产经营月份同年12月31日;如果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纳税人应自日历年的1月1日起至实际停业或法院作出决定并宣布的当月月底报告。破产;在年中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的,应当从实际生产经营之日的第一天起至实际停业当月的月末报告。或法院裁定并宣布破产的日期。
2.“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3.“纳税人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所述的纳税人全名。
(2)表面物品
该表根据企业的总会计利润,计算加减税额后的“税额调整后收入”(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和税法之间的差异(包括一次性和暂时的收入,扣除额,资产等差异)通过税收调整调整时间表集中(附件表3)。该表包括四个部分:利润总额的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以及附加信息。
1.“利润总额计算”中的项目适用于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其数据直接取自“损益表”;实施“企业会计系统”和“小企业会计系统”的会计系统中“收入声明”部分与本表不一致的企业应根据此表的要求调整并填写“收入声明”中的项目。
这部分纳税人的收入,成本和费用明细适用于通过附表1(1)实施“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或“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 )“收入明细表”和附表2(1)反映“明细费用表”;运用《企业会计准则》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填写表1(2),《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和表2(2)的纳税人)“金融企业成本明细表”的相应栏;适用“机构会计准则”和“非营利组织私人会计制度”的公共机构,社会组织,非企业私营非营利组织和非营利组织,请填写表I(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收入项目明细表”和附表1(3)“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非企业单位的支出项目明细表”。
2.“应税收入的计算”和“应税收入的计算”中的项目,除了根据主表的逻辑关系计算的指标外,其余数据均来自附表。
3.“补充信息”包括当年为统计税源而收取的税额。
(3)行描述
1.第1行“营业收入”: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确认的总收入。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1)中的“收入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附表1(2)中的“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机构,社会组织,私人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组织应填写附件1(3)“收入单位,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的“总收入”,包括税法规定的非应税收入。
2.在第2行的“运营成本”项中,填写纳税人的主营业务和其他业务的实际总成本。该项目应基于对“主要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帐户的发生金额的分析来填写。普通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个附表(一)《费用支出表》;金融企业计算并填写第二表(二)《金融企业成本费用表》;公共机构,社会组织和私人非企业单位2.非营利组织应填写所附的附表一(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收入明细”和附件二(3)“机构,社会组织,私营非企业单位支出明细”分析和报告。
3.第3行“营业税及附加”:填写纳税人应为该业务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和教育费附加。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金额的分析填写该项目。
4.第4行“销售费用”:填写纳税人在商品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和其他费用,以及专门为销售公司商品而设计的销售组织的员工薪酬和业务费用业务费用。该项目应基于“销售费用”帐户中的销售额分析来填写。
5.第5行“管理费用”:填写纳税人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而产生的管理费用。该项目应基于对“行政费用”帐户金额的分析来填写。
22.第22行“添加:用于弥补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纳税人计算和支付企业税款的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所得税,利润可以弥补国内商业组织的损失。即,当“利润总额”加上“税收调整增加额”减去“税收调整减少额”为负数时,银行填写企业用于补偿国内损失的海外应纳税所得额中的最大值不得超过公司所有的海外税收收入;如果是正数,如果上一年没有损失,则银行填零。如果上年度有亏损,则以应弥补上年度亏损的最大值为准,且最大值不得超过该企业当年的全部海外应纳税所得额收入。
23.第23行“税收调整后的收入”:填写当期纳税人的调整后应税收入。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13行+ 14-15 + 22行。如果此行为为负,则是可以在下一年结转的亏损金额(可以在该年补偿的收入金额);如果是正数,应继续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24.第24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规定可以在纳税前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额。该金额等于附表4“公司所得税弥补损失的详细清单”第6行第10列。但是,它不得超过此表第23行的“税项调整后收入”。
25.第25行“应税收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3-24行。该银行不得为负。该表第23行或按上述顺序的计算结果为负,并且该银行的金额应填充为零。
26.第26行“税率”:填写税法规定的25%的税率。
27.第27行“应付所得税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25×26行。
28.第28行“所得税减免额”:输入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实际减少或免除的公司所得税额。包括中小企业,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减免税过渡政策的企业,实际税率与法定税率的差额等税务机关批准或备案的减免税批准。该金额等于附表V“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33行。
29.第29行“贷方所得税额”:填写纳税人在购置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方面的投资。设备投资的10%可以来自企业年份应纳税额中的应纳税额;如果当前年度不足,则可以在接下来的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额。该金额等于附表5“税收优惠详细清单”的第40行。
30.第30行“应付税款”:填写纳税人的当期应付所得税额,并根据上述相关行号进行计算和填写。该金额等于此表的第27-28-29行。
如果在国外的企业缴纳的所得税额小于信用额度,则应根据在国外缴纳的实际所得税额列出“外国所得税信用税额”;大于信用额度的,按信用额度填写对于超出信用额度的部分,您可以使用年度信用额度来抵消未来五年内当年税收抵免的余额。
33.第33行“应付实际所得税”:填写当期的实际应纳税所得额。该金额等于此表的30行+ 31-32行。
34.第34行“当年的累计实际所得税金额”: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收法规在当月(季度)支付的累计所得税金额。
35.第35行“包括:收集纳税人的总部以分摊预付税额”:填写纳税人总部从1月到12月(或1到4季度)所分担的本地纳税人的预付税额)。
36.第36行“其中:总公司对总税款的财政调整预先支付的税款总额”:填写自1月起总公司总税金的税收调整收入到十二月(或1-4个季度)图书馆的预付税额。
37.第37行,“包括:收集由纳税总公司下属的分支机构分配的预付税款”:填写当地分支机构以共享预付税款。
38.第38行“合并税(母子系统)成员企业的预付款比例”:填写国务院批准的预付预付费成员企业的比例。
39.第39行“合并纳税人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填写合并的纳税会员公司的原地预付所得税金额。根据“实际应纳税额”和“预付比例”“计算并填写。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8行。
40.第40行“今年应交所得税(可退还)”:填写当期纳税人应交所得税(可退还)。金额等于此表的第33-34行。
41.第41行“本年度以前年度多缴的所得税扣除额”:填写已结清并缴纳以前年度已缴税款但尚未处理退税并支付了税款的纳税人数量今年数量。
42.第42行“上一年的未存储收入金额”:填写纳税人上一年的损益调整税,上一季度的第四季度或十二月预付的税款和在今年的存储中收集和结算的税额。
IV。表内和表间的关系
1.第1行=附表1(1)第2行或附表1(2)第1行或附表1(3)第3至7行的总计。
2.第2行=附表2(1)第2 + 7行或附表2(2)第1行或附表2(3)第14行
3.第10行=第1-2-3-4-5-6-7行+ 8 + 9行。
4.第11行=附表17(1)第17行或附表1(2)第42行或附表1(3)第9行
5.第12行=附表2(1)的第16行或附表2(2)的第45行。
6.第13行=第10行+第11-12行。
7.第14行=附表III第3行第3列的总计。
8.第15行=附表III第55行的第四列的总和。
9.第16行=附表14,第4行第4栏。
10.第17行=附表5的第1行。
11.第18行=附表5的第6行。
12.第19行=附表5的第14行。
13.第20行=附表5的第5行。
14.第21行=附表5的39行。
15.第22行=附表VI的第7栏总计。
16.第23行=第13行+ 14-15 + 22。
17.第24行=附表IV的第6行第10栏。
18.第25行=第23-24行(当该行<0时,首先调整第21行中的数据以使该行≥0;当第21行= 0时,则行23-240)。
19.在第26行报告25%。
20.第27行=第25×26行。
21.第28行=附表5的第33行。
22.第29行=附表5的40行。
23.第30行=第27-28-29行。
24.第31行=附表VI第10栏的总计。
25.第32行=附表六第13列的总计+附表六第15列的总计或第17列的总计。
26.第33行=第30行+ 31-32。
27.第40行=第33-34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