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补助企业所得税-通讯补助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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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6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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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讯费交通费补助,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

根据国税函[2009] 3号文件的规定,“为职工的医疗,生活,住房,交通等提供的补助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为非职工支付的医疗费用。当地医疗制定员工医疗费用,员工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用,中暑和散热费用,员工困难津贴,救济费用,员工食堂费用以及员工交通补贴的总体计划。

如果实际报告并报销了通讯费,则可以将其包含在管理费中,并在税前扣除。如果直接发放通讯费补贴,则应将其视为员工福利费。

交通和通讯补贴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放手机通信补贴应如何正确财税处理?

在中国,大多数手机是个人购买的,手机卡是由个人处理的,并显示为持卡人的名字,但作为企业的经济事务,费用清单在财务部门反映为“手机”。以个人名义收费”,以及手机费用既是办公室的日常事务,又是日常的个人事务,无法准确区分。因此,如何合理,合法地扣除员工手机费用,减少可能的涉税风险,已成为企业财务人员应对的难题。

基于付款发票的个人报销

这样,手机费用首先由个人支付,然后用个人付款发票偿还到财务帐户中。《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成本有关的合理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费用。《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还规定,与《企业所得税法》有关的支出,是指与收入直接相关的支出。合理支出是指符合生产经营活动惯例的必要支出和正常支出,应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企业财务人员认为,员工的手机费用与企业的收入和合理费用直接相关,只要企业能够提供该费用作为公司正常支出的评估依据或计算结果即可。基于发票,即使发票是个人的,但是根据“物质比形式重要”的原则,应允许税前扣除。

但是,大多数税务机关在往年的和解中都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的发票不符合规定,特别是发票不全的情况。付款人姓名。纳税人用于减税,减税,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根据“票务管理税”的原则,税务官员认为,这种由个人筹集的发票所产生的费用不能在税前扣除,应减少以弥补税额。

一些省市税收主管部门使用该省的有效文件来识别个人,以根据发票列出手机账单,但必须将其视为员工福利费。显然,在员工福利被大大超支的企业中,这样的规则实际上等同于不允许扣除。

另外,有些公司要求个人在索取手机话费发票时向通信部门索要发票,但过程并不顺利。因为通信部门是由计算机管理的,所以在通信营业厅中发布的特定信息是特定的。手机号码的发票标题是由微型计算机自动带来的个人所有者的名字。不能更改,只能在某些代理商代办处获得固定的发票。此类发票是税务机关监控的重点。有大量的假票和虚假发票。真实性是无法控制的。如果税务机关前往通信运营商调查原始文件并发现没有以单位名称打开的手机号码或以单位名称打开的手机号码不会招致大量电话账单,很容易被确定为个人支出。单位要求以发票的名义报销,带来不必要的税收风险。

电信补贴的现金分配

现金支付通信补贴表格基于不同职位的工作需要,公司计算由于工作需要而产生的手机费用,并以固定现金支付,而无需员工提供发票。

发放现金通讯补贴时要考虑的问题之一是它们属于工资,薪金支出还是雇员福利。如果按月支付,则计入当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个人所得税;如果不按月支付,则将其分解为自己的月份,并与该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相结合。

作者认为,以现金支付通讯补贴的结果是,雇员为企业的业务费用预支了个人所得税。员工获得的通讯补贴为手机费支出,手机费支出为获取单位业务收入而不是个人实际收入的支出。

提供移动预付费充值卡

处理手机预付费充值卡的做法是,一些公司采用统一方式从通信服务运营商那里购买了具有面值的手机充值卡。帐户。然后,以月或季度为周期,员工根据该期间通信服务运营商,业务和财务部门打印的实际个人电话费用清单,计算本月因工作而产生的大约通话费用。员工单位补偿充值卡自充值,用于由业务量很小的员工计算后定期发行的定值充值卡,通常保持不变。对于业务量大,变动大的员工,将按计划进行计算。在发行充值卡的月份,企业的帐户处理会将通话费用从预付款项转为当期费用。由于这种计算方法符合真实性和合理性原则,因此在与税务机关沟通并向税务机关报告备案后,大部分经税务机关批准。

发行手机预付费充值卡和个人退款账单,与现金支付的通讯补贴相比,可以很好地解决合法证书的问题,而且员工没有为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的问题。由于税务机关强调“票务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一般发票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也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如果未填写带有付款人全名的发票,则可能不允许纳税人将其用于税前扣除,税项扣除,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因为获得的预付费充值卡发票已发给该单位,所以它是符合要求的发票。该支出符合生产经营程序,应计入资产的当期损益以及必要和正常的支出,经过合理计算,可以提供相关依据,易于税务机关确认。 。

不再需要发行手机预付费充值卡来支付“个人收入”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个人因公务通讯制度改革而获得的公务通讯补贴收入为:从一定标准的官方费用中扣除此后,对“工资和薪金”所得的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