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规定:
为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经国务院批准,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如下:
1.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公司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
2.《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1款和第2款所指的雇员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雇员人数以及企业派遣的工人。
的雇员人数和总资产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来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度初值+季度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对于
年中开业或终止业务活动,应将实际营业期用作纳税年度以确定相关指标。
以上计算方法将于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第7条(财税[ [2009]第69号)也将被暂停。
针对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具体规定如下(请注意,这不是CIIT文件中的规定):
《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92条”是《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第1款所指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在该国从事非限制和禁止产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扣除额是根据实际利润额计算的。如果不超过200,000,则实际利润X15%直接用于计算扣除额。
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相关税收政策,符合小型获利企业要求的纳税人应报告减免所得税额,其中包括减免额。 20%的税率(减税政策)和征收率为10%(半税政策)。
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薄公司的年应税收入上限从5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且年应税收入少于100万元亿元(含100万元)的小规模盈利企业,其收入减至应税所得的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小型和微型企业认证标准
据了解,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概念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提出的,它通常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家庭作坊和其他企业。目前,中国企业包括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不同类型的企业具有不同的分类标准。现阶段,小微企业分类标准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1.工业企业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
2.就雇员人数而言,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个,其他企业不超过80个。
三,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
以上内容是通过三个方面来确定小型和微型企业的:资产,员工人数和税收指标。
扩展配置文件:
小型和微型企业税率的优惠政策:
1.增值税优惠政策:2017年12月3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月销售额不超过30,000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享受暂时免征增值税优惠的小微企业。从2017年12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授予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将免征增值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该所得按50%的税率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时间20%的企业所得税。
3.优惠印花税政策: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小型和微型企业签订的贷款合同将免收印花税。
你好!
以下是声明要求和注意事项的详细说明。
声明要求
符合条件的小型和微型企业应在2013年5月底之前完成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和最终结算,并结算可退还和应交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月度预缴纳税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4号)和《关于小额,微薄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公告》企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4号)和财税[2011] 117号有关规定,小微营利企业纳税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预付款声明。对于上一纳税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人民币60,000元(含)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第9行的“实际总利润”和15%的乘积暂时填写在第12行的“减免税额”中。上年应纳税所得额在六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 “实际总利润”和5%的乘积暂时填入“所得税减免”中,即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暂时预缴。
2.年度申报。微型和微型企业执行2012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审核和收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的,由小微企业进行。可以直接报告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的第25行“应税收入”乘以15%,并在附表5“税收优惠表”中填写第34行“合格的小利润公司”。同样,“年应纳税所得额在60,000元(含)以上,300,000元以下的小规模盈利企业”,根据其收入与5%的乘积,填写附表5“税收优惠详情”第34行。合格的小型微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的税率为25%。
预防措施
1.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小型获利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企业优惠政策预缴税金。
2.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应核实该企业的纳税年度是否满足上述针对小型获利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条件,已经按照小企业和营利性企业的条件减免了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的,在结清年度结算时,应当按照规定补缴企业所得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函〔2008〕650号)明确规定,非居民企业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不实行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9号)规定,小,小利润企业适用于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证明”核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征收方法(国税发〔2008〕30号)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只有在没有准确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条件之前,才暂时适用于微薄利润公司的税率。
4.如果该公司在上一年被确定为小型低利润企业,则其分支机构将不预缴当地所得税,也就是说,分支机构在今年每个期间的预付款申报中均进行零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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