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环节税金指什么

提问时间:2020-03-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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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4 2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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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喜讯!5月1日起部分进口抗癌药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附清单

鼓励发展抗癌医药产业

降低患者的用药成本

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一条声明,指出:

1.自2018年5月1日起,生产,销售,批发和零售抗癌药物的一般增值税纳税人可以选择以3%的简单税率计算和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了一种简单的方法来计算和支付增值税后,便无法在36个月内进行更改。

2.自2018年5月1日起,进口抗癌药物的进口增值税将减少3%。

3.纳税人应单独核算抗癌药物的销售额。没有单独的会计处理,本通知第1条规定的简化收款政策将不适用。

4.本通知中提及的抗癌药物是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抗癌制剂和原料药。抗癌药物的范围是动态调整的,由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更情况适时确定。

附件:抗癌药物清单(第一批)

进口清关环节税金计算简要说明

为了便于理解进口阶段的税款,我们对通关时的税款计算作了简要说明。

在下面的示例中,假设产品的价值为100,000美元,运输成本为500美元,保险为100美元,美元对雷亚尔的汇率为1:4。

关税(II)税率为15%(特定税率基于海关代码NCM),IPI税率为10%(特定税率基于海关代码NCM),PIS和COFINS分别为2.1%和9.65%,ICMS税率为18%。

如上表所示,关税II的税基为CIF价格,而IPI的税基为CIF + II。

PIS和COFINS的所得税基础是CIF价格。

的流转税ICMS税基为(CIF + II + IPI + PIS + COFINS)/(1-ICMS税率)。

请注意,以上计算仅是一个简单示例。实际上,在海关的税费计算中还需要包含其他相对较小的费用,例如AFRMM(通常由商船队提供的额外运费)运费的25%),SISCOMEX(报关系统费),目的港码头费等。

我国海关将每年减让进口环节税逾千亿元

中国青年在线北京5月7日(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在线记者何春忠)记者今天从海关总署获悉,从5月1日起降低增值税税率,根据初步计算,海关可以在导入链接中减税突破1000亿元。

自5月1日起,中国调整了增值税税率。其中,制造业和其他行业的增值税率从17%降低到16%,运输,建筑,基本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行业商品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低到10%。

沉阳和杭州等海关首次访问了外贸企业,以调查并加大力度宣传政策,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政策并促进收益。

浙江卡森集团的部门经理黄周青对减免税的新政策表示赞赏。

卡森集团(Carson Group)计划将减税股息投资于企业研发,依靠独立品牌来增强市场竞争力。黄周庆说:“经测算,到2018年,我们集团可以减少增值税缴纳约300万元,加上相应的税费减免,直接增加了企业利润。”

沉阳关区的大型制造公司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在实施新政的第一个工作日发布了“宝马中国与华晨宝马的联合声明”,说“所有产品的三大品牌都被降级了。价格”,并强调:根据国家财政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有关增值税税率调整通知,首先是“从新增值税税率正式实施之日起,汽车产品生产企业在中国销售的摩托车产品零售减少价格涵盖了宝马,MINI和宝马摩托车这三个主要品牌。 ”其次,“价格调整包括宝马在中国生产的国产车型,以及MINI品牌和BMW摩托车品牌的全部产品。”

行业分析师认为,按照新的税收标准,汽车行业将使中国客户受益,这充分表明,降低增值税税率是一项非常直接的减税措施,可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并降低价格销售环节中的企业数量在实施过程中,消费者受益,同时,公司还被鼓励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和升级上投入更多的资金,以推动制造业产品进一步向高端发展和升级。

海关总署负责人表示,减少增值税将减轻制造业和运输业的负担并提高其效率,增强经济实体的活力,并促进增值税的转型和升级。实体经济。特别是对于高端制造和技术创新公司而言,进口阶段增值税税率的下降将有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加公司的资本积累,为扩大生产规模和增加研发投资提供基础。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加强公司竞争力。

国家文物局答代表:将适时争取进一步降低文物进口环节税率

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局网站发布了“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局对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会议的回应第3820号建议书”(以下简称“答复”),其中披露了国家文化遗产局的回应。国家文物局,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李伟提出的“关于减少对文物返乡个人的有关税收和收费的建议”的具体内容。

“中国是一个文化遗产大国。从历史上看,通过正常贸易和外交关系流向国外的文物数量是巨大的;自近代以来,大量的文物因海外丢失掠夺,盗窃和挖掘战争的华侨文物是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中国政府历来十分重视中国文物的海外归还。 “国家文物局在答复中表示”,一方面,我局多年来通过执法合作,司法公正,坚定地促进了非法文物的出境。诉讼,外交谈判和友好协商促进了数以万计丢失的文物的归还。同时,我局与财政部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大量归还通过正常贸易和贸易方式出境的海外文物。其他渠道。”

国家文化遗产管理局在答复中指出,这些政策措施包括:

首先,建立和完善国有公益事业征收单位接收境外文物的免税机制,保护公众的基本精神文化需要。2009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共同制定了《国有公益金征收单位进口税收免征暂行规定》,规定国有公益事业。收集单位接受捐赠是为了从事诸如永久性收集,展示和研究之类的公益活动。进口,退回,回收和购买的收藏品免征进口税。此后,我局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和文化旅游部积极合作,制定并发布了两套212个国有税收公益性征税单位。免费清单,基本上涵盖了所有省级博物馆,图书馆和美术馆。这项免税政策促进了许多珍贵文物进入国有公共收藏品,并在继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维护人民的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第二是多次降低文物进口税率,以实施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根据中国现行法规,携带文物的个人进入中国须缴纳进口税(俗称“邮政税”)。作为商品进口时,文物应缴纳关税和增值税。近年来,中国多次调整进口税率。在邮政税方面,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自2018年以来两次下调税率,将代表提案中提到的“邮票,艺术品和收藏品”税率从25%降低至20%。同时,中国不断降低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原始油画,粉彩以及其他手绘原件,版画,版画和石版画的税率。各种材料的原始雕塑的关税率从12%降低到1%;文物进口增值税标准税率从16%降至13%。税收政策的几项调整减少了文物和艺术品进口的税收负担,这有利于鼓励个人和企业将文物带到国内进行收藏,展示和交易。

第三是改革和优化文物入境服务措施,以便利文物入境渠道。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完善了文物临时入境和转口管理制度,鼓励和促进了文物的海外展示和销售,申请时可以延长中国临时文物的停留时间。 。我局积极配合海关总署改革和优化综合保税区文物进出境管理服务措施,指导文物进出境审计管理办公室向综合保税区提供扩展服务,减少审批时间,有效促进文物归还。目前,北京,上海等综合性自由贸易区已形成集物流,仓储,定金支付为一体的全链服务,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促进更多的海外华人文物返回祖国,有利于丰富和丰富国内的公共和私人收藏品,满足公众的精神和文化需求,保护和弘扬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的信心,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影响力。“国家文物局在《答复》中表示,国家文物局高度重视李伟代表提出的降低或降低文物进口税率的建议。下一步将继续与有关部门合作,继续开展相关工作。

首先,促进享受免税政策的非营利收款单位范围的扩大。与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免税清单的扩大,覆盖省以下,行业所有和其他非营利性征税单位,实行免税清单的动态评估和更新,研究建立表外单位“一事一议”机制。促进海外文物回归祖国,服务大众。

第二步是在适当的时候进一步降低进口文物的税率。继续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在100年内进一步推动降低文物关税,迅速降低文物进口环节的邮政税和增值税率。

第三,继续提高文物出入境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文物进出境审计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指导各审计管理处向综合保税区提供居民服务,减少审批时限,提高服务质量,提供更强的专业保障进行文化遣返。

第四,加强宣传和指导。加强文化遣返政策法规的促进和执行,引导企业和个人了解和善用现有的优惠政策,使政策红利更好。

你的“跨国拔草”交了多少税?_进口环节税

根据冯氏商业情报公司的统计,2017年中国消费者的海外支出达3138亿美元,同比增长15%,预计2018年将超过3500亿美元。

本文逐一整理并分析了几种海外商品购物渠道的进口税费,以使您知道每种类型的“跨境除草”将缴纳多少税。

1.国内专柜:专柜姐姐不是很开心

国内专柜注定是税费最高的专柜。需要缴纳的税款包括关税和税收,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

关税=关税完税价格*当前关税率;

进口环节中的消费税和税费=进口环节中计算的消费税*消费税率,其中进口环节中计算出的消费税=(关税值+关税)/(1-消费税率) ;

进口增值税(VAT)=(完税价格+实际关税+实际消费税)×增值税率。

其中,烟酒消费税是一种复合税,也就是说,烟酒消费税需要增加特定税率。

如下表所示,通过国内品牌柜台购买进口商品税率最高,税种最多,因此价格通常最贵,但具有保真度的优势。 ,良好的售后服务和便利。

境外B2C直邮运输应缴纳邮政税,而通过保税仓库运输的B2C直邮应征收全面的跨境电子商务税。

包裹税

物品的价值少于5000元(20种非免税商品除外)

注:2018年10月,国务院调整了邮政税的税目和税率,自当年11月1日起实施。最新产品系列的整体邮政税率下降了,香精产品已分为高端和非高端类别。

这种模式的纳税风险似乎由跨境电子商务承担,但实际上,税费预计将部分反映在商品价格中,并且在一定程度上也应承担受到消费者的欢迎。

跨境电子商务税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适用于国内保税仓库和从香港和澳门海关在线保税仓库运出的产品。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在免征一般贸易税的基础上有一定的税率折扣,进口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以化妆品为例,普通化妆品的税率为11.2%,高档化妆品(价格为10元/毫升或15元/件及以上)的税率为25.5%,低于邮政税的25%和50%。

Haihu Global的自营产品,天猫国际的官方直销产品以及网易Koala的自营保税仓库产品均需缴纳此类税。

关税和税款暂时设为0%;进口的增值税和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进口环节的跨境电子商务消费税=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价格* 70%*消费税率,其中进口环节消费税计算价格=关税完税价格/(1-消费税率);

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增值税税费=(已付值+实际关税+实际消费税)×增值税率为16%。烟酒消费税是一种复合税。消费税需要增加特定税率。

此外,如果存在缴税的情况,买方需要与卖方就报销和其他事宜进行沟通,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购物体验。

第三,海外专柜和采购:互联网经济下半年

海外专柜购买和购买渠道需要按确定的税率为超额部分支付邮政税(分别为3%,25%和50%)

因此,海外柜台和购买渠道的邮政税率通常高于跨境电子商务综合税,但是有可能在没有随机检查的情况下避免缴税。此外,购买海外柜台将导致旅行成本增加,并且由于海关检查的增加,采购代理的优势将降低,并且无法保证供应品和售后服务的质量。

目前,国内跨境进口电子商务行业的竞争格局基本稳定。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京东环球和唯品会的CR4已达到75%。行业巨头已经获得了市场机会。

天猫,京东,网易考拉和唯品会占有75%的市场份额。

主流B2C播放器可分为基于平台的和自营的。基于平台的电子商务为合格的公司提供了一个与用户对接的中介平台,并收取平台入门费和佣金以赚取利润。出售进口商品实现了利润。

基于平台的参与者采用“基于平台+自我支持”的业务模型,例如天猫国际,京东(JD.com)等;自营主营业务采用“自持+平台支持”策略,例如网易考拉,小红书等

11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继续并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政策,扩大适用范围。从2019年1月1日起,适用跨境电子商务政策的城市数量已从15个增加到22个;扩大享受优惠政策的产品范围,增加税收63个。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产品上限提高将单笔交易限额从2000元提高到5000元,将年度交易限额从目前的每人每年20000元提高到26000元;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出口,研究和完善出口退税等政策。

(I)需求不是存货,是供应方面的海外商品消费行业核心矛盾的释放

(例如免税购买资格,对跨境电子商务配额的限制以及退出机会较少)是抑制需求的主要原因。

免税与跨境电子商务行业的增长并不相同,而是与放宽政策有关。供应方面的宽松政策将释放潜在需求。

免税商品免于进口环节的所有税费,而跨境电子商务模式需要支付一定程度的进口环节税,这为免税商品带来了更明显的成本优势。免费商品和更多定价空间。除产品保真度,售后保证和更快的提货等便利因素外,免税机型最具竞争力。

(香水,婴儿,衣服,数码,营养补品,水果,食品等)

跨境电子商务客户具有不同的目标群体和不同类别,这导致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几乎是免税行业规模的10倍(跨境电子商务的规模)电子商务在2017年已达到3600亿)。

在线或离线纠纷不仅限于海外商品消费行业。几乎每个提供在线服务的行业都将存在。结论是,在线和离线协作开发是不可替代的。离线购物带来了在线购物无法提供的购物体验和服务。此外,对于海外购物,线下免税店比跨境电子商务便宜。

*本文是作者的独立意见,并不代表Tiger Sniff.com的立场

消费税法征意见,白酒生产(进口)环节税率20%加0.5元/斤

根据财政部的网站,为了改善税收法律体系,增加公众对立法的参与,广泛巩固社会共识,促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开门立法,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共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意见草案”,现在向公众开放征求意见。

据悉,《征求意见稿》基本上扩大了《条例》的规定。为了巩固难民营改革和增加的成果,将“加工,修理和分配服务”合并为“服务”,并将“金融商品的销售”从“服务”中删除。“单一的增值税范围是在中国销售商品,服务,无形资产,房地产和金融商品以及进口商品。

咨询草案将商品销售,加工和维修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以及进口商品的适用税率调整为13%;运输,邮政服务,基础电信,建筑,房地产租赁服务和房地产的销售,土地使用权转让,农产品买卖等的适用税率调整为9%;服务,无形资产和金融商品销售的适用税率保持6%,但保持不变。同时,很明显增值税率为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的税率表,白酒在生产(进口)阶段征税。税率为20%加0.5元/ 500克(或500毫升)。15%的高端化妆品在生产(进口)阶段征税。雪茄生产(进口)税按36%的税率征收。

以下是征求意见稿的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

第1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是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二条消费税的税目,税率和征收环节,依照本法所附的《消费税目税率表》执行。

根据宏观调控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调整消费税的税率,并上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第三条在生产,批发或零售部门销售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纳税人不出售自用消费品的,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消费税。

第四条消费税是根据从价税,从价税或从价与从价复合税(以下称为复合税)计算的。应税金额计算公式:

通过从价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金额*比例税率

通过定量税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量*固定税率

通过复合税法计算的应税金额=销售金额*比例税率+销售量*固定税率

第五条纳税人从事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和销售;销售和销售数量不分别核算,或者应分别核算具有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对于成套消费品的销售,应适用较高的适用税率。

第六条销售是指纳税人为销售应税消费品而获得的相关对价,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

纳税人出售的应税消费品。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用人民币以外的其他货币结算销售额的纳税人应转换为人民币。

第七条纳税人自己的未在外部出售的应税消费品,应按纳税人出售的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如果没有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则按组合税率计算税额。

实施从价计算方法以计算组成税计算价格公式:组成税计算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用于实施复合税法的计算复合税价的公式:复合税价=(成本+利润+自用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8条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应按受托人类似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征税;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构成应税价格计算。

基于从价法的计算组件应税价格的公式:组件应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用于执行复合税计算方法的组成税计算价格的计算公式:组成税计算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固定税率)÷(1-比例税率)

第9条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组成部分的应税价格征税。

采用从价法计算应税组成的应税价格计算公式:组成应税价格=(关税应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通过实施复合税法计算税额时计算组成应税价格的公式:组成应税价格=(关税应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固定税率)÷(1-消费税收比例税率)

第10条如果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和数量明显较低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则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核实其应税价格和数量。

第11条如果将通过委托加工回收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可以按规定扣除已缴纳的消费税。

第十二条使用外包的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可以按照下列规定抵扣在下列情况下缴纳的消费税:

(1)烟草生产香烟;

(2)鞭炮和生产鞭炮的烟花;

(C)用杆头,杆身和握把生产高尔夫球杆;

(4)木制一次性筷子,用于生产木制一次性筷子;

(V)实木地板,用于生产实木地板;

(六)石脑油和燃料油,用于生产精制油;

(7)汽油,柴油和润滑油是分开生产的;

(8)集团内部企业之间使用啤酒液生产啤酒;

(9)葡萄酒生产;

(10)生产高端化妆品的高端化妆品。

除第(6),(7)和(8)项外,上述扣除仅限于从具有相同税项的纳税人进口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

第十三条纳税人应凭有效凭证抵扣消费税。

第十四条出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免征消费税,除非国务院另有规定。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征消费税,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第十五条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税务机关征收。

海关应与税务机关共享委托消费税征收和货物出口报关的信息。

对个人携带或邮寄的应税消费品征收消费税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六条消费税责任的发生时间应根据以下规定确定:

(1)纳税人出售应税消费品,应收税款发生在取得销售收入或取得销售收入之日;如果是首次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2)除非受托人是个人,否则当客户是个人时,受托人应代表受托人收税。纳税义务将在受托人交付给客户之日发生。

(3)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应纳税额尚未在外部出售,且交货日期应为同一天。

(4)对于进口应税消费品,应在进入海关之日发生应纳税额。

第十七条消费税的所在地应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出售应税消费品和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除非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另有规定,应当向纳税人代理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收。位于或居住的地方。

(2)在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情况下,除非受托人是个人,否则受托人应向该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人应在申报地点向海关申报税收。

第18条消费税的征税期限为10天,15天,一个月,四分之一或六个月。纳税人的具体纳税计算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确定。如果不能按照固定的纳税期限计算,则可以一次性支付。

如果纳税人使用一个月,一个季度或半年作为纳税计算期,则应在期满之日起15天内提交纳税申报表;如果十天或十五天是一个计税期,则该计税期应终止从日期算起的五天内预缴税款,从下个月的第一天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个月的应付税款。

扣缴义务人的纳税计算期和纳税报告期应按照前两款的规定执行。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纳税人应在海关填写海关进口消费税特别付款证书之日起15天内缴纳税款。

第十九条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国务院可以对消费税实行试点改革,调整税项,税率和消费税征收环节。

第二十一条税务机关与发展改革,工业与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商业,应急管理,海关,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消费税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机制,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

第二十二条国务院依照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23条本法自20 **月*日起生效。国务院于1993年12月13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附件:消费税税率表

附件2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

(咨询草案)的描述

为了执行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和部署,完善税收法律制度,并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工作计划安排,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简称为“征求意见稿”)。说明如下:

1.此法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从1994年1月1日起,征收消费税。某些消费品,例如烟草,酒精,汽油和柴油将被征收。。根据以前的消费税政策调整和改革,国务院于2008年11月修订了《条例》,并于2009年1月1日实施。1994年至2018年,共征收国内消费税105.17亿元,其中2018年征收10.632亿元。根据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某些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的决定,“调整消费税征收的范围,联系和税率,以包括高能耗,高污染。产品和一些高端消费产品”2014年,新一轮的消费税改革启动,并出台了多项改革措施。这些改革措施在转变方法,调整结构,促进发展和增加财政收入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目前,消费税改革的要求已经落实,立法条件已经成熟。

制定消费税法有利于完善消费税法律体系,增强其科学性,稳定性和权威性,有助于建立满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财政制度,并有助于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并具有现代化的治理能力。

2.制定本法律的一般注意事项

(1)继续维持消费税的基本制度框架,保持制度稳定。自1994年实行消费税以来,已经进行了几项重大的制度调整,包括2006年的消费税制度改革,2008年的成品油税费改革以及2014年以来的新一轮消费税改革。经过逐步改革和完善,税制框架基本成熟,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基本稳定。因此,《征求意见稿》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不变。

(2)在法律草案中反映已实施的消费税改革和政策调整。为了充分体现改革成果,结合现行政策和管理措施,对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要求的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促进《条例》成为法律。主要根据征收过程的变化,统一调整纳税人代表范围;结合改革成果,补充和完善税率表。

(3)授权国务院根据消费税法规的特点调整税率。消费税是一种调节税,它具有调节生产和消费行为的重要功能。国务院需要根据经济发展,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居民消费水平变化等因素,对消费税率进行摄像机调整。因此,“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消费税税率的授权条款。

(4)根据消费税改革的需要,在消费税法中建立了凝聚力条款。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税制,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的要求,消费税改革,如将部分消费品的征收转移到消费税上,一直在进步。考虑到这些任务将在消费税立法之后继续进行,因此需要授权国务院依法组织相关审判。

III。 《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1)关于纳税人。《条例》中纳税人的规定涉及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和销售等多个概念。随着消费税改革的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增加了批发零售额。考虑到将进行生产,批发和零售,《咨询草案》将相关概念整合在一起,并表达为在中国的销售和佣金。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第1条),并分别描述其自用消费品的状况。(第3条)

(2)关于税收对象和税率。《意见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的规定,利用《消费税税率表》确定了消费税的具体征税对象和税率,明确了国务院关于调整税率的授权条款。 。(第二条)

(3)应纳税额的计算。《咨询草案》延续了《条例》的现行规定。为了避免技术上的歧义,“消费税是按从价税率,特定配额或从价与特定配额的联合征税计算的。将“应税金额”调整为“根据从价,特定金额或合计金额和特定金额计算消费税”。(第4条)

(4)关于应税价格。《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销售分开核算的规定。(第五)

参照国际公认的概念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了《条例》中的销售定义,即销售是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相关考虑因素,包括所有货币或非货币经济利益。以人民币计算的销售和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的应转换为人民币。(第6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关于自用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应税价格的规定,并提供了具体的计算公式。为了保持前后的统一概念,将《条例》中的“自产自用”和“生产”表述分别调整为“自用”和“销售”。(第7、8和9条)

(V)关于扣除政策。《意见征求意见稿》继续执行《条例》中的“扣除加工,消费税减免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现行政策,明确了在国外购买的应税消费品的十项扣除政策,涉及香烟,鞭炮,烟花,高尔夫和球类设备,一次性木筷子,实木地板,精制油,啤酒,葡萄酒,高档化妆品等,也提供抵扣券的管理。(第11、12和13条)

(六)税收减免。结合现行政策的实施,《征求意见稿》继续执行《条例》中“出口应纳税消费品并免征消费税”的政策。同时,根据消费税政策法规和税收政策实践的特点,显然国务院可以规定免征或减免消费税,并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记录。(第十四条)

(VII)发生纳税义务的时间。《征求意见稿》结合税收征管的做法,详细规定了《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销售时缴税》,即“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时间”。产品收到销售收据或收到销售收据的日期;如果首先开具发票,则为开具发票的日期。 ”补充完善了代办加工应税消费品,自用应税消费品,进口应税消费品等有关税收义务的规定。(第16条)

(八)关于税收的征收和管理。结合税收征管的做法,《征求意见稿》补充了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数量明显不足时的审批权限,并增加了海关作为核查部门,即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申报的应税消费品的价值和数量明显如果价格较低且没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税务机关和海关有权核实其应税价格和数量。(第10条)

《磋商草案》继续在《条例》中表达“消费税征收主体”,与此同时,海关显然应共享委托消费税征收的信息和出口报关单。与税务部门的商品。(第十五条)

“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条例》中有关纳税地点和税收征收管理的有关规定。(第17和19条)

为了贯彻深化“服务分权”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减少纳税人征税的频率,减轻纳税人的汇报负担,《征求意见稿》取消了“一天,三天和五天”在此期间,添加了“半年”纳税期。(第18条)

《共同体草案》增加了关于消费税共同管理的条款,明确规定相关部门需要配合税务机关的消费税管理活动,加强消费税征收管理。维持健康,公平的消费税法律环境,也有利于随后的消费税改革的成功实施。基本上符合增值税法草案。(第21条)

(9)消费税改革试点。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地方税制和改革中央与地方之间的收入分配的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增加了对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税法》的说明。消费税改革试点,并授权国务院规定具体的实施措施,即“国务院可以实施消费税改革试行调整税目,税率和消费税征收环节,并将试点方案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20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