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节税案例

提问时间:2020-03-0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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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3-05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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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车公用的节税技巧与风险规避案例分析!

[案例]公司业务经常使用甲公司董事长的别克家用车,因此董事长决定以20万元购买该车,但由于转让手续,公司必须缴纳相关税款超过1万元人民币,感觉不经济,因此尚未办理车辆转让手续。根据新的会计准则,实质比形式更为重要,公司财务部门以银行转帐付款收据,个人收据和购车发票复印件等附件为基础,在购货中购买20万元“固定资产”账户支出折旧如期计提。目前,该公司2009年的税收结算工作正在进行中。请问:A公司的上述待遇正确吗?可以在税前扣除折旧吗?如何规避税收风险?

[分析]上述处理方式在会计或税收方面不可行。1.根据“基本会计准则”的合法性要求,作为会计基础的原始附件必须具有最低限度的正式要求,而不仅仅是其经济实质。没有获得转让交易发票就违反了购买二手车的规定。《中华民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即使您查看经济实质,在会计核算中有什么证据证明所购车辆属于公司用途呢?2.企业购买的资产必须具有真实和合法的证明,才能预先缴纳所得税。白条所产生的费用不得在所得税前扣除。更重要的是,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购置房屋或其他财产的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财税[2008] 8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批复。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税收关于印发实物给职工福利如何计算和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15号),

印花税的节税筹划和案例分析

节税计划和印花税案例分析。尽管印花税是一种小税,但某些企业还是有必要节省。印花税的具体规定已在前面介绍过,我们将重点讨论此案。

A公司向B公司承包了一个3000万元的项目。B公司将C项目的1000万元分包给C公司,并将Ding公司的800万元分包给了D公司。每家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计算如下:(1)A公司的应纳税额= 3000万元×0.03%= 90万元;(2)B公司的应纳税额= 3000万元×0.03%+ 1000万元×0.03%+ 800万元×0.03%= 14.4万元,(3)C公司的应纳税额= 1000万元×0.03%= 30万元,(4)丁公司的应纳税额= 800万元×0.03%=20400元,如果B公司与A公司进行谈判,让A公司与C公司,D公司分别签订1000万元和800万元的合同,剩下的1200万元合同由A,B签订,则A, C,D应交税额保持不变,B的应交税额为1200万元×0.03%= 36万元,比原税额节省10800元(14400元-36600元)。

因此,减少流通环节可以避免重复支付印花税,因为在商品或服务的流通中,每次签订合同时,印花税必须支付一次。如果可以预先确定下一个流通环节,则可以完全节省印花税。这里还有一个要注意的问题。 A公司与C公司和D公司之间签署的工作量必须与B最初打算分包给C公司和D公司的工作量相同。否则,乙方将损失两个分包项目的分包利润。因此,B公司必须首先说服A公司继续进行。如果您能掌握相关案例和技能,您将成为节税计划的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