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这部分利润已经向被投资方支付了企业所得税。
但是,如果双方的税率不同:
1.投资者的税率低于被投资方的税率,不需要征税
2.投资者的税率高于被投资方的税率
如果公司A投资于公司B,则公司A的税率为33%,公司B的税率为15%。 B公司将税后利润再分配给A公司85万元。{}}然后,A公司必须为这85万元人民币支付18万元的所得税。
首次还原85 /(1-15%)= 1百万
100 * 33%= 330,000元
个人想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企业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3)在中国设立机构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3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6条第2款指居民企业中的股息,股利及其他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和第三款所指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股利,不包括居民企业连续购买的公开发行和上市流通的股票,且发行数量少于12几个月。投资收益。
以上内容一起研究,希望对您有用!还建议您阅读《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
1.填写相关项目的说明
1.第1栏“帐户金额”:填写纳税人持有并经会计确认的投资收入。
2.第2栏“税额”:填写纳税人持有并根据税法确认的投资收益。
3.第3栏“纳税调整额”:填写持有投资项目的纳税人,进行会计核算以确认投资收益与税法要求的投资收益之间的差额,即税收调整额,即该栏的余额2-1。
4.第4栏“会计确认的处置收入”:填写纳税人收回,转移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后,会计确认扣除相关税费后的处置收入额。
5.第5栏“通过税收计算的处置收入”:填写纳税人在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投资项目后,按照税法规定扣除相关税费后计算得出的处置收入金额。税收法。
6.第6栏“投资处置的运载价值”:填写纳税人已收回,转移或清算并由会计核算的投资处置费用。
7.第7栏“处置投资的税基”:填写纳税人根据税法计算出的用于收回,转让或清算投资项目的投资处置成本。
8.第8栏“会计确认的处置收益或损失”:填写纳税人对处置投资项目的回收,转移或清算,并计入已确认的处置损益,即第4-6列中的余额。
10.第10栏“纳税调整额”:填写纳税人收回,转让或清算投资项目所需的税额调整额,并且会计处理方式与税法不一致,即各栏的余额9-8。
11.第11栏“税收调整额”:在第3 + 10栏中填写该金额。
其次,表格与表格之间的关系
(1)表中的关系
1.第10行=第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行。
2.第3列= 2-1列。
3.第8列=第4-6列。
4.第9列=第5-7列。
5.第10列=第9-8列。
6.第11列=第3 + 10列。
(2)表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