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某些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 1号):“鼓励发展证券投资基金的优惠政策” :
(1)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获得的收入,包括交易股票和债券的差额收入,股票的股利,股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和其他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收入。
(2)证券投资基金的分配不会对投资者的收入征收公司所得税。
(3)证券投资基金经理使用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的差额收入暂时无需缴纳公司所得税。
该声明在声明中使用了“暂不征收”一词,这意味着中国可能认为合同资金应采用“实质性税收模式”,但目前并未暂时征收以鼓励合同资金的发展。这给未来的直接私人配售税制增加了不确定性。
根据不同的类别纳税。
增值税是对应税行为征收的间接税,纳税人如何支付增值税取决于其具体的应税行为。财政部税务总局《财税[2016] 140号若干规定的政策解释》还明确规定:“根据所得收入的性质,判断是否发生了应税增值税行为。应该按照现行规定付款”。
根据《营业税增值税试行实施办法》中“金融服务”的分类,私募基金的增值税应纳税行为主要表现为:
(1)贷款服务
私募基金将资金借给他人以获得利息收入,包括在持有金融产品(包括到期日),回购金融期间的利息收入(资本保护收入,报酬,资本占用费,补偿等)。商品利息收入等应按照“贷款服务”的规定缴纳增值税。
其中包括上述“资本保全收入,薪酬,资本占用费,补偿金等”。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可以收回所有本金的投资收益。
换句话说,如果私募股权基金投资从银行佣金贷款,公司债券等获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质的收入,则应缴纳增值税。考虑到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可用于“贷款服务”的进项税抵扣额度有限,财税[2017] 56号文规定“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大大减少了“贷款服务”增值税税负。
应当提醒您的是,根据“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过渡政策规定”,私募股权基金对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投资产生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2)金融商品转移
根据《营业税转换为增值税的试点过渡政策规定》,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和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使用这些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以获得金融商品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
鉴于《证券投资基金法》明确将私募股权基金纳入证券投资基金类别,因此上述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也适用于转移所得私募股权基金买卖股票和债券获得的金融商品的数量。
对于因买卖外汇,非货物期货和其他金融商品而从金融商品的转让中获得收入的私募股权基金,应按照财税[2017]的规定征收增值税。 56。
当然,私募股权基金可能会在持有股票的同时获得股票股息。根据财税[2016] 140号,由于股票股利并非资本保护收入,因此此类股票股利无需缴纳增值税。
扩展数据
注意:此处假设增值税附加费=应纳税额×12%。实际上,增值税附加费率在各地之间会有所不同。
(1)合同私募基金A收取了人民币500,000元的基金管理费(不含进项税)。另外,目前公司债券购销中,购买价为1000万元,出售价为1100万元。在此期间,我收到了50万元的公司债券利息和30万元的政府债券利息。
【1。管理费】
直接从金融服务销售中扣除50万元,按照一般税法计算方法,以6%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付税费= [含税销售额÷(1 +税率)×税率-当期进项税额]×(1 +增值税附加税率)
= [50÷(1 + 6%)×6%-0]×(1 + 12%)
约31,700
纳税人:合同基金的经理。
【2。债券买卖差价】
1100-1000 = 100万元是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根据简化税法计算,使用3%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 +征收率)×征收率×(1+增值税率)
= 100W÷(1 + 3%)×3%×(1 + 12%)
约32,600
纳税人:合同私募基金的经理。
【3。债券利息】{}}}}}}}}}}}}}}}}}}}}}}}}}}}}}} ****************************************发行服务的公司债券利息为人民币500,000元,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是免税的。根据简化的税收计算方法,使用3%的征收率来计算应纳税额。
= 50W÷(1 + 3%)×3%×(1 + 12%)
约16,300
(2)本期有限合伙私募股权基金以500万元,502万元的价格买卖地方政府债券。有限合伙制是一般纳税人。
【竞价差】
502-500 = 20,000元,是金融商品转让的销售额。在这种情况下,应按6%的一般税法计算应纳税额。
约人民币1267.92元
纳税人:这种有限的合伙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