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14年铁路建设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 2号)第一条,持有中国铁路建设企业2014年和2015年从债券获得的利息收入减为企业所得税减半。(二)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中国铁路总公司为主体发行,发行的债券。
因此,企业获得了符合要求的铁路建设债券的利息收入,并将企业所得税减半。
应该付款。
只是有些以前的政策可以优先收取,而现在它们已全部计入应税收入。
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建设债券利息收入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 99号),是为企业获得的。持有2011年至2013年发行的中国铁路建设债券公司的利息收入将通过公司所得税减半。中国铁路建设债券是指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铁道部为主体批准发行的债券。持有中国铁路建设债券的企业取得的利息收入,不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应按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清算收入的计算:1.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包括:(1)所有资产以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确认,并确认资产转让的收入或损失; (2)确认债务清算和债务清算所得或损失; (3)改变持续经营的会计原则,以处理提取或摊销的费用; (四)依法弥补损失,确定清算收入; (五)计算并缴纳清算所得税; (6)股东分配的剩余财产,应付股利等2.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扣除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余额,加债务清偿损益,为清算收入。比较财税[2009] 60号:清算清算收入的计算公式为:清算收入=企业所有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结算损益往年亏损。其中:(1)债务结算损益=债务实际债务偿还额的税基。正数是收益,负数是损失。(2)公式中的相关税费是企业在清算过程中发生的相关税费,不包括企业上一年所欠的税款。需要注意的一件事是,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有两个需要特别注意的项目,一个是递延所得税资产,另一个是递延所得税负债。在计算企业的清算收入时,直接从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去账面价值减去资产的应税基础。因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实际上已转回。因此,在计算企业清算收入时无需考虑该资产或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