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为了明确适用于公司+农民商业模式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国家税务总局最近发布了《关于“公司+农民“商业模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否(2010年2月2日),其中明确指出:采用“公司+农户”业务模式的企业尽管不直接从事畜禽养殖,但仍委托农户进行饲养,并承担市场,管理,采购,销售和大部分经营职责。管理风险。公司与农户这是劳务外包关系。因此,按照“公司+农户”经营模式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生产的企业,可以按照《企业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享受减免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所得税法》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1.从事林业种植的园林绿化公司可享受50%的企业所得税减免。
2.相关政策:《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86条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其中规定,林木种植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花卉种植的收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一半。
3.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可用于享受特许权使用费减免优惠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收入;在年度结算和支付期间,纳税人应将结算和支付期间的补充备案信息提交给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权利1)在预付款期间提交的文件:“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记录表”
(2)结算和结算期间的补充备案材料:“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项目或农产品初级加工的描述和核算情况表”
由国家确定的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新设立的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减免三年所得税。
5。年度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从事技术转让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技术转让过程中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的收入,暂免征所得税。 。具体是指:
技术转让过程中年净收入低于30万元的企业和事业单位以及技术转让所得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收入,暂免来自所得税;收入30万元是依法支付的。
6。如果发生风,火,水,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企业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减免所得税。具体而言,这意味着企业在遭受风,火,水和地震等严重自然灾害后,可以在主管税务机关的批准下减免一年的所得税。
7。如果城镇失业人员安置达到规定比例,则在三年内减征所得税免征的新建劳动就业企业。具体是指:
(1)如果新成立的城市劳工和就业服务企业的雇员人数超过企业总数的60%,则经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后,可免征三年所得税权威。本年度安置工人比例的计算公式为:
那年的安置失业人员比例=那年的安置失业人员÷(企业前雇员总数+那年的安置失业人员数量)×100%
(2)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的免税期届满后,如果新安置的失业人员占企业原职工总数的30%以上,则可以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减半,为期两年。本年度安置人口比例的计算公式为:本年度安置人口比例=(本年度安置人口/企业原职工总数)×100%
(3)享受税收优惠的失业者包括失业青年,转换经营机制的国有企业的剩余雇员,精简政府机构和事业单位的剩余人员,非农业人员和非劳动释放人员。
(4)劳动和就业服务企业的雇员总数包括在该企业工作的所有类型的人员,包括雇用的临时工,合同工和退休人员。
8。如果高等学校和中小学经营工厂,则可以减免所得税。指:
(1)高校和中小学经营的工厂和农场的生产和经营所得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2)在高中和中小学举办的各种高级课程和培训课程的收入暂时免征所得税。
(3)在高中和中小学享有税收减免的校办企业,必须由学校自筹资金。学校负责学校所属企业的管理和运营。以下企业不得享受办学公司税收优惠:
①将原来的纳税企业转变为校办企业;
②学校以原校办企业为基础,以吸收外国单位建立的附属企业的投资;
③学校向外国单位投资的关联企业;
④由学校与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联合设立的企业;
⑤学校将校办企业转租给外国单位经营的企业;
⑥学校将把校办企业与个体企业签约。
(4)高等教育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中小学的范围仅限于教育部门经营的普通教育学校,但不包括各类成人学校,例如电视大学,夜校,工业大学等学校和私立学校。
9。民政部门设立的福利生产企业可以减免所得税,即:
(1)对于民政部门组织的福利工厂和街道办事处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四名残疾人”占生产人员总数的35%以上,暂时征收所得税被豁免。如果安置“四名残疾人”的人数占生产人员总数的10%以上,但未达到35%,则所得税减半。
(2)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四个残疾人”的范围包括失明,耳聋,哑巴和肢体残疾。
(3)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福利生产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①具有国家规定的开业条件;
②“四名残疾人”的安置已达到规定的比例;
③生产和商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适合残疾人从事生产劳动或商业活动;
④每位残疾雇员都有适当的劳动岗位;
⑤必须有适合残疾人身体状况的必要安全生产条件和劳动保护措施;
⑥拥有严格和完善的管理制度,并建立了“四桌一册”(企业的基本情况,残疾职工的工作类型,职工工资表,利润和税收的分配,残疾的使用,残疾雇员的名册)。
10。乡镇企业可将应交税额减少10%,以补贴社会支出。不再实施10%税前方法。
11。新建科研机构的税收优惠。符合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条件的,中央直属科研机构和省,地(市)属科研机构自1999年10月1日起至2003年底免征企业所得税。
12。从政府资金中获得优惠。由付款人的财务预算管理的13种政府资金(费用)免征公司所得税。
13。政府专项资金(收费)为:道路养护费,车辆购置附加费,铁路建设资金,电力建设资金,三峡工程建设资金,新菜田发展资金,公路建设资金,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农村教育附加费费用,邮费和电信附加费,进口建设费,本地电话初始安装资金,民航机场管理和建设费。
14。勘测设计部门改为企业所得税优惠。勘测设计单位改为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减半至2004年12月31日。
1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使用住房公积金购买政府债券和在指定的委托银行发行个人住房贷款获得的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6。购买用于开发新产品的测试仪器:直接扣除每台5万元人民币(工业企业为10万元人民币)的费用。费用比上年增加10%的,按照实际费用支付。经批准,可以直接从当年实际发生额的50%中扣除当年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