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交所得税为400 * 33%= 132万元。罚款超过100,000且少于500,000。罚款少于20年,法院直接执行。
《刑法》第201条
纳税人未经授权伪造,更改,隐藏或销毁了帐簿和会计凭证,在帐簿上列出了更多的支出或未列出,或收益较少,并且拒绝了纳税人的通知而申报或作假税务机关申报方式为不缴纳或少缴应纳税额的,其逃税额占应纳税额的10%以上,不足30%,逃税额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人民币,或因逃税而被征税机构给予行政处罚和逃税两项罚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两倍以上偷逃税款,五倍以下罚款。逃税;超过一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税额两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第五十六条:纳税人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款利息),罚款和诉讼费用可以按照经济合同规定予以扣除。
的原因如下: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以下费用:
(1)支付给投资者的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2)企业所得税;
(3)滞纳金;
(4)罚款,罚款和没收财产;
(5)除本法第9条规定的支出以外的捐赠支出;
(6)赞助支出;
(7)未批准的准备金支出;
(8)与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扩展配置文件:
除非税收法规另有规定,否则税前扣除的确认通常应遵循以下原则:
(1)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应在费用发生时而不是在实际支付时确认扣除额。
(2)匹配原理。也就是说,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应在费用匹配或分配期间报告并扣除。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应付的可扣减费用不能提前或延迟报告。
(3)关联性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的可扣减费用必须与获得应课税收入的性质和来源有关。
(4)确定性原则。也就是说,每当支付纳税人的可抵扣费用时,都必须确定金额。
(5)合理性原则。也就是说,纳税人可抵扣费用的计算和分配方法应符合一般业务惯例和会计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