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免税与所得税免税是不一样的,两者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因此增值税免税不一定要免征所得税,这取决于企业是否符合所得税免税的条件。《
企业所得税法规原则》规定了两项税收减免:
首先,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它们,并且可以在省级人民政府的批准下实施定期减税或免税;
第二,国务院给予企业减免税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应当依照规定执行。在以往的税权改革优惠所得税政策中,具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经国务院批准继续执行。
免征增值税的企业也必须缴纳企业所得税。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减少25%,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50%计缴,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根据《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包容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第一条月销售额在十万元(含)以下的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第二条小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应税所得额减少25%,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一百万元但不超过三百万元的部分减至应纳税所得额的50%,并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以上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同时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300人,总资产不超过5000万元。商业。
员工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数和企业派遣的员工数。所谓职工人数和总资产指标应根据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
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节的初始值+季节的最终值)÷2
全年的季度平均值=全年的季度平均值之和÷4
扩展配置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6条
(1)商品销售收入;
(2)提供劳务的收入;
(3)财产转让所得;
(4)股利,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第7条
总收入中的以下收入为免税收入:
(1)财政拨款;
(2)依法收取并纳入财务管理的行政费用和政府资金;
(3)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收入。
第八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与企业收入有关的实际合理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亏损和其他费用。
第9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以内产生的慈善捐赠费用;超过年利润总额12%的部分可以在结转后的三年内计算缴纳税款时扣除。
第26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是免税收入:
(1)政府债券的利息收入;
(2)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益;
(3)在中国设有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与股本和场所实际相关的股本投资收益,例如股息和红利;
(4)合格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第27条
企业的以下收入可以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
(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
(2)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和运营收益;
(3)从事符合要求的环境保护,节能和节水项目的收入;
(4)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
(5)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