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内资企业,则不论国内外雇员,企业所得税前应缴纳的工资一般为960元(东部三个省为1200元);
如果是外资企业,无论国内外雇员如何,都可以根据事实支付工资。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减收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对公司进行教育。外国孩子的支出不是与企业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不是职工福利,不能在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