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如何正确地计划节税已成为许多企业关注的焦点。可以说,通过有效的税收筹划,不仅可以制止偷逃税等违法行为,还可以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促进税法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和会计水平。
因此,在特定的节税计划操作过程中,有什么方法和方法可以进行税务计划?总之,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计划商业娱乐,广告和商业推广费用。为了以这种方式减少公司税收支出,有必要在遵守税法和会计准则的前提下,尽可能增加可抵扣费用的金额,最高为上限。
2.在总部所在地的区域中使用不同的税率进行计划。由于企业可以在中国某些地区(如霍尔果斯,新疆)享受所得税优惠的税收政策,通过这种方法进行计划工作,企业可以根据实际运营情况确定分支机构是否预缴企业所得税。这样公司就可以计划在这方面享受税收优惠。
3.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和加速折旧方法的临界点用于计划。可以说,通过这种方法,对于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期的企业,可以将折旧期限定为高于税法规定的最小折旧期,以期将来少交税款的目的。可以实现。
4.将减免税的开始时间用于新企业进行规划。该方法适用于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尽可能推迟获利年度,另一种是在企业的优惠期内,固定资产的平均寿命方法比加速折旧方法要好。
5.税收筹划中资产损失的税前扣除。这包括以下两种计划方法:一种是为筹集资金而进行的税收筹划,具体操作有:(1)财产损失应及时处理; (2)财产损失应提前报告,补偿利益可在以后确认。首先是为了降低公司税成本进行计划。实际操作是使用内部证据来节省评估成本。
6.使用外部捐赠或公益捐赠进行税收筹划。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企业在年度利润总额中12%以内的公益捐赠支出。因此,企业有必要在“税收”筹划之前开展公益捐赠活动。
作者简介:银行职员杨磊(Yang Lei)从事现金管理业务,并对公司资金管理研究充满热情。
企业海外业务的扩展产生了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建立海外资金中心需要从三个方面考虑:提高资本集中度,防范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其中包括税收成本和风险考虑始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企业可以从库房主体的选择和资金池的结构等方面进行节税操作。
国内企业的“走出去”步伐加快了,“全球化”运营已成为一种趋势。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迅速,促使众多国内优秀企业成长为世界百强知名企业。近年来,“一带一路”倡议的出台和发展为中国企业“走出去”创造了良好的商机。
对公司资金管理和升级资金管理模式的需求很大。随着“走出去”公司在海外的扩张以及跨国公司的全球布局,公司资金管理也开始发生全球变化,资金模型和功能在实践中也在不断发展和升级。
海外金库的概念和功能
随着企业海外业务的加速发展,企业对海外资金管理的需求变得越来越紧迫,越来越多的跨国企业选择建立海外资金中心来统一管理和分配海外资金。公司海外财务中心的功能主要分为两类:
首先,是跨国公司的“内部银行”,以协调资金的管理和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降低集团的整体财务成本;
第二个是企业的结算中心,它统一收取和支付会员单位的费用,管理会员公司的现金和兑换,对冲及其他活动,从而减少结算成本,减少集团资本占用,降低财务成本,并增加总部的总资金控制。
选择海外财务中心时应考虑的因素
在选择海外资金中心时,公司通常需要考虑资本中心的政治环境,财务环境,税收法规,银行服务,时差等,以及其自身的业务发展目标,成本有效性和其他因素。因子。
实际上,大多数公司将在荷兰,卢森堡,新加坡和香港等金融服务发达,资本自由流动,税率低或税制简单的国家或地区建立海外财务中心,中国。从“走出去”企业的情况来看,中资企业对在香港或新加坡建立全球资本中心更感兴趣。现在,以香港和新加坡为例,说明选择海外金库时需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它还分析了香港,中国和新加坡作为“走出去”的公司设立海外资金中心的地点的优势。
库房中心的选择将对企业集团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一般来说,在选择建立资金中心的场所时,公司会考虑三个方面:提高资本集中度,预防和控制风险,税收和法规。
1.从促进集中管理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选择地点需要促进集中交易帐户以实现集团集中管理的目标,而成本效益分析应包括简化合作伙伴银行关系策略以及总体存款和贷款的需求。
一般来说,公司会选择在一家海外控股公司或已建立机构的地区建立一个金库,并选择一家具有本地综合实力的银行作为主要的金融业务合作伙伴整理并精简合作银行结帐并与小组合作实施集中管理。
2.从改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的角度
的考虑角度:考虑本地市场存款的安全性和收益要求,本地市场资金的流动性,产品和服务的深度以及本地法律,仲裁和政治等,以促进实施集团的内部治理政策,包括外汇,利率和交易对手风险。
中国香港和新加坡具有以下优势:
中国香港作为亚太地区的金融中心,拥有全面的现金管理和国库产品及服务,以及完善而可靠的法律体系。设在中国香港的资金中心可以有效地增强集团的风险管理和投资管理能力;
新加坡是世界第四大国际金融中心,世界第三大外汇交易中心和世界第二大财富管理中心。同时,新加坡是举世闻名的自由港,拥有利率自由化,法律和监管体系。完成。
3.法律和税收方面的考虑
的考虑角度:考虑到当地的货币政策和外汇管制的程度,当地法规是否允许公司参与本地,跨境和海外资金收集服务。企业需要考虑或避免建立对内部交易的存贷款利息征收预扣税,对银行存款利息征收预扣税的场所,并考虑当地法规中弱化资本规定(如果有)是否不利到组的状态。
香港,中国和新加坡针对与库房相关的业务的法规和税收政策如下:
1.当地法规
香港,中国大陆和新加坡没有外汇管制,也不征收任何股息税或预提税(新加坡必须遵守FTC的优惠政策)。香港,中国和新加坡的监管机构对跨境资金收集和分配,企业跨境融资,内部结算,收款和支付等没有其他监管限制,是建立企业财资中心的有利场所。
2.税收优惠
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建立了财资管理中心,以吸引跨国公司和企业集团,并经常引入各种税收和政策优惠。
中国香港:为了吸引跨国公司和内地公司在中国香港设立公司财务中心,香港政府在税收法规修正案中引入了相关的税收优惠,该修正案于6月生效。 2016年3月3日。此税收优惠无需提前应用。仅在提交年度纳税申报表时才需要向香港税务局申报。税收优惠有两个方面:
符合条件的利息费用扣除在特定条件下,计算资本利得税时可以扣除公司资本中心在运营集团内部融资期间发生的利息支出(非香港关联公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利息收入缴税不少于中国香港适用的税率)。
集团内部融资的条件是:
(1)参与资金集中管理的会员公司可以是香港中国公司或非香港中国公司,至少需要其中4家;
(2)每月平均收集和/或分配的资金数量至少为4;
(3)每笔贷款交易不得少于250,000港元或等值的外币。
符合条件的利得税减免是对库存业务中符合条件的利润的所得税减免50%(即8.25%)。合格的公司财务中心和合格的财务利润条件如下:
(1)在中国香港进行国库中心和国库活动的中央控制;
(2)资金活动/交易的利润和总资产不得少于资金中心的利润和资产的75%;
(3)需要从中国内地或非香港联营公司提供的资金服务/交易中产生合格的利润,包括资金池管理(例如建立资金池,进行现金流量预测等) 。),付款管理(集中式付款服务),投资服务(提供增值服务,例如存款,存款证明,债券,票据等),风险管理(提供有关金融风险的意见,例如利率风险,外汇风险和相关对冲工具)例如远期和期货合约等。),与资金管理有关的咨询服务(提供投资建议,融资咨询服务等),融资服务(例如提供担保,备用信用证,应收账款等)。
新加坡:为了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公司在新加坡建立金融和资本管理中心,新加坡经济发展局于2016年推出了最新版的FTC税收减免“金融和库房中心奖励”,允许公司从合格的服务和业务中受益在费用,利息,股息和收入上获得较低的税收。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分为两个方面:
所得税优惠金融和基金管理业务偿还给银行或经特殊批准的关联公司的贷款利息免征预提税。符合条件的公司要求的所得税税率已从17%降至8%。
(1)适用于从在集团内提供合格服务的公司收取的费用;
(2)适用于来自自身合格业务活动的收入以及来自经批准的代表处或分支机构的间接收入;
(3)适用于从金融工具交易中获得的利息,股息和收益。
美国财政部就向新加坡境外的银行和公司的非新元借款支付的预扣税优惠利息;海外认可的代表处和分支机构在美国国库中心的存款和利息支付,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符合条件的商业活动和服务,则可以享受预扣税优惠。申请税收优惠的企业必须满足:
(1)年度运营费用为350万新元;
(2)雇用至少10名专业人员和其他相关条件。税收优惠期为5年,可以延长。
3.税收协定
为了解决国际双重征税问题并调整两国之间的税收利益分配,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了缔结双边税收协定的有效方法。为了避免国际双重征税,缔约国双方必须作出相应的让步,以达成一项条约,使缔约国双方居民都享有优惠待遇。
中国香港:与39个国家或地区(包括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 2016年香港税收(修订)(第2号)条例》中的“公司财务中心”)
新加坡:已与75个国家(包括澳大利亚,墨西哥,日本,俄罗斯)签署(新加坡金融和库务管理中心税收优惠计划,这是PWC截至2018年4月的政策解释)在政治环境,金融环境,外汇管制和税收政策方面,香港,中国和新加坡是海外金库的非常合适的地点。在实际选择过程中,企业还需要综合考虑自身业务发展的需求和建立资金中心的预算成本。
海外金库中心的税收成本,风险考虑因素和计划建议
在海外金库的建立和运营中,税收成本和风险的考虑一直是非常重要的因素。对于公司来说,弄清与离岸金库中心有关的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很重要。
税收成本和风险注意事项
1.涉及的税收
(1)所得税。在某些国家和地区,为了吸引大型跨国集团建立本地财资中心,它们通常会提供优惠政策,例如上述的香港,中国和新加坡。因此,公司除了了解地方税法外,还需要了解地方政府对库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来降低税收成本。
(2)预扣所得税。利息预提所得税是一种常见的税收成本。一般来说,利息支付者是预扣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人,利息接收者是实际的纳税人,但实际上,在某些情况下,税收安排是通过商务谈判来传递的。
计算利息预扣所得税时,首先需要了解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法和法规(税率),然后是财务中心是否已签署国际预付款的国家或地区。与付款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税收协定。例如,中国内地税法规定的预提所得税率为10%,而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之间的税收协定,预提所得税率为7%。
(3)增值税和其他流转税。除了所得税和利息预提所得税外,跨境支付利息还可能涉及流转税。例如,中国支付外国利息。除了预扣所得税外,它还必须支付增值税。
2.转让定价风险
海外金库中心与成员单位之间的转移定价策略通常会对集团的总体税收成本和税收风险产生重大影响。作为跨境资金分配中心,金库中心通常涉及与会员单位的许多相关交易。如果财务中心的税收负担较低或有某些税收优惠措施,则可以通过全球资金分配来降低集团的整体价值提供税收条件。
但是,在特定的业务运营中,企业需要澄清金库中心和交易对手所在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特别注意合理的业务目的并防止税收风险。
3.防止资本稀疏规定的影响
弱资本也被称为“资本隐瞒”,“股份隐瞒”或“收益回报”。防止资本金稀少的规定规定了公司可从关联方获得的最大贷款额。如果发现其债务融资比率过高而没有合理的商业原因,则可以判定为避税。这种免税原则是:
首先,利息支出可以在投资企业所得税之前支出,但是股息不能支出。
其次,在某些国家/地区,股息的预提所得税率高于利息的预提所得税率。基于上述避税的可能性,许多国家已经采用了防止资本弱化的法规。
因此,企业还必须充分考虑财资中心所在地区和相关地区的资本弱化法规。
有关全部内容,请参阅《美国财政部中国》杂志2019年4月期。
此外,在实践中,某些案例是逐案批准的。例如,在温州中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重组案中,税务部门在重组完成后产生了免收债务的收入和债务重组收入。在温州中级人民法院,hai海法院和税务部门商定了巨额企业所得税后,终于同意暂时搁置税收负担。
但是,由于中国实行税法原则,基层税务机关无权减少或免税,税务机关也担心执法风险。因此,案件批准并非普遍适用,优惠税收的力度因地而异,但这具有一定的参考意义,也可以看出,政府对破产重整的支持和对重整的鼓励都是为了挽救企业。
(二)特殊税收处理方法分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清算业务中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60号)全部变现价值企业全部资产的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余额+债务清算损益等,并在依法弥补损失后可以用作企业清算收入。
在作者参与的大型生产企业破产和重组案中,使用了资产出售式重组模型进行重组。对于整个评估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厂房和变现率需要整修和拆除的极低设备及相关设备和设施,将以总资产评估值的80%转移到重整炉,这是上述公式的可抵扣额。
资产的税基基于公司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金额,并假设公司根据税法进行会计处理。如果土地使用权和具有较高评估价值的建筑物的历史成本较低,则会影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评估价值之间的差额,并增加企业收益。清算费用和相关税费是正常且必要的费用,理论上在破产重组程序中用作破产费用。
“债务清算损益余额”可以理解为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的债务重组收入。根据破产法,债务人从重组计划完成之时起就不再承担偿还债务的责任。即,破产重组企业应当根据所支付的债务清算金额与债务税基数之间的差额确认债务重组收益。
从司法实践的角度来看,在破产案件中,普通债权人集团的最终付款比例通常为10%至20%,甚至低于10%。这意味着在破产重组中,公司债务人通常拥有大量债务人。债务免税收入或债务减免收入,现行的税收政策,除个人批准外,没有出台减免债务减税文件,这意味着债务免税收入必须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这显然会打击战略投资者。公司的热情使重组工作更加严峻。
在此,本文呼吁美国从追求储蓄业务和鼓励重组的价值出发,并参考美国所得税法,以区分正常运营情况和破产和破产等特殊情况,并排除破产企业的债务减免。待遇(类似于中国企业所得税中的非应税收入)。毕竟,破产企业是一家异常经营的企业,并且通常存在破产,重债和现金流枯竭等情况。如果您承担免征企业所得税的大量债务,无疑会恶化。
但是,破产和重组本质上是一种特殊的债务重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业务处理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 5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处理促进企业重组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 109号)明确指出,可以将符合要求的特殊税收处理方法用于企业重组递延税,值得一提的是纳税不免税。
具体包括:公司债务重组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50%以上,可以在该期间内平均分配到每年的应纳税所得额中。 5个纳税年度。在一定程度上,债务人的公司现金流量枯竭和当期无法缴纳高额税款的困境得到了推迟。
(3)重组模型和税收负担结果
由于公司破产法与税法之间的矛盾和矛盾,重组模型的选择,影响税收的相关因素以及税收负担的程度都不相同。重组期间也应仔细考虑。
当前,通常有三种重组模式。一种是更传统的企业生存重组类型。它的突出特点是保持破产企业的法人资格并在原始企业的范围内进行重组。这是一种销售型的改革模型,在改革体系较为发达的国家越来越多地使用。它将债务人有价值的全部或大部分营业业务出售给他人,以便它可以在新企业中继续经营。其突出特点是不保留原债务人企业的存在,资产转让后债务人企业被清算注销。第三是清算型重组,是为了清算债务而清算,出售和分配债务人的财产。
其中,持久型改革模型和销售型改革模型更为典型,也是主要的改革模型。
在连续重组模式下,虽然企业可以重生,但是由于原始公司法人身份持续存在,因此它仍然是税法中的相同纳税主体,并且必须继续承担原始企业的纳税义务,税收抵免无法比较。快速解决。另外,由于重组计划的执行周期长,通常需要几年时间。在法院对索赔的宣布做出裁定之后,可能会出现补充索赔,以及一些或有债务,补充税收索赔和行政罚款。结果,在连续改革模式下,许多税收负担无法轻易消除,不确定性也很多,债务风险也无法得到有效隔离。
销售类型的改革模型不再保留原始公司法人的资格,原始企业相当于税法中的破产和清算,并最终被取消。可以避免上述与税收有关的问题,而改革者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该操作使企业得以重生,摆脱了原有企业的负担,有效地隔离了债务风险。销售型重整模型比现有的重整模型更快,更高效,并且重整时间相对较短。
如果S市人民法院审理了破产重组案,受让人将使用土地,厂房和设备等破产财产的全部价值,用全部财产成立一家新企业,吸收前破产企业的雇员,并取得法定税收特许经营,原破产企业进入清算。
三
公司破产中的节税计划
在处置僵尸企业的过程中,从政府到最高人民法院,他们坚持“尽可能多地合并和重组,减少破产和清算”,以使企业摆脱困境。困境和复兴。税收负担,合理降低改革成本,提高改革效率。
(1)尽量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由于破产重组在公司重组中也适用于债务重组的相关税收规定,即适用特殊的税收处理方法,因此公司债务重组所确认的应纳税所得额占应纳税所得额的50%以上那一年的企业数量,可以是在5个纳税年度内,它平均分配到每年的应纳税收入中。但是,这要求保持重组企业的法人资格,保持与税法相同的纳税主体,根据财税[2009] 59号文件的规定,重组资产的原始实质在变更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改变。企业重组生意活动。
(二)使用“债转股”递延公司所得税支付
根据财税[2009] 59号的规定,当债务人公司将其债权转换为权益时,债务人公司可能会暂时不确认收益,债权人也可能不会暂时确认损失。这对于将产生巨额债务重组收入的破产公司而言是合理的节省税款是一种选择。值得注意的是,债转股的原始债权人(即其后的股东)在未来股权转让时,股权投资收益中股权投资成本的计税依据应为股权转让的计税依据。原始债务。此时,股权转让如果有保险费,则必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或公司所得税。
(3)整体剥离和出售优质资产
根据中国的《税收征管法》,如果要取消公司,则必须清缴税款,但是破产业务持续的时间越长,潜在的风险和税负也会增加。因此,另一种方法是剥离破产企业的一些优质资产和运营价值资产。这部分优质资产采用出售方式的重整模式,出售价格用于清偿债务,对破产企业有利。隔离风险,减轻原始企业的负担,轻轻松松地进入战场,避免公司重组中的劣质资产被拖拽和重组,并在短时间内恢复企业的业务运作,确保快速发展重组计划的进展。
有很多成功的破产和重组运作模式的例子。美国-通用汽车历史上第四大破产案件是通过成立新的通用汽车公司。原来的通用汽车公司将其优质资产出售给了新的通用汽车公司。该价格用于偿还债务。老通用汽车最终进行了破产和清算,重组计划的实质性工作在40天之内完成,通用汽车焕发了青春。
(文章从关注不良资产的公共股权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