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不带发票输入帐户,因为会计师必须真实完整地记录企业的业务活动,并准确计算企业的业务结果。
但是,根据发票管理的规定,国家税务部门将对您的单位未能获得发票处以罚款。
对公司所得税征收的核实不涉及税前扣除的问题。
不可能。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纳税人必须申报扣除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够提供适当的证据来证明相关支出已经实际发生;法律是指遵守国家税收法规,其他法规与税收法规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为准。
这样,就不能在税前扣除它。结算时未获得发票,并且不允许在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费用。
税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第6条,有关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的问题:本年度企业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3.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获得费用和费用的有效证据。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临时计算账面金额;但结算时,应补交费用。有效的费用证明。
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从事生产和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和支付其他经营活动时,应当从收款人取得发票。获取发票时,不允许更改产品名称和金额。
第22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
第32条本办法第二十二条所称“不合格发票”,是指所开具或取得的发票不受税务机关的监督,或者项目不完整,内容不真实。,笔迹不清楚,没有财务印章或特种发票印章,伪造,无效和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要求的发票。
第49条以下行为属于未能按要求获得发票的行为:
(1)应该收到但不获取发票;
(2)获得不符合要求的发票;
(3)在获取发票时,要求发票更改产品的名称,金额或增值税;
(4)填写发票,然后自己输入帐户;
(5)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
其次,处理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未取得发票的处罚。
(2)在建工程:如果您的单位是内资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则固定资产的建造应在竣工和使用时以实际成本计价,并将部分材料您的无发票购买单位已形成从固定资产中提取的折旧不能在扣除公司所得税之前扣除。如果您的单位已完全计入固定资产原值,则在计算公司所得税时,从该部分提取的折旧应进行税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