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际上,针对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基本方法之一是使用关联交易并采用转移定价的形式,即关联公司可以共同获得更多的利润,以实现高于或低于正常市场交易的利润。产品或非产品按价格转让,其中产品的转让价格是基于双方自愿达成减税目的的。
在关联公司A和B承担不同的税负的情况下,如果公司B承担的税率高于公司A的税率,则关联公司B可以通过某种形式的合同增加A。公司的利润减少了公司B的利润,从而使他们的共同税负和各自的税负最小。在企业之间税率不一致的情况下,一般采用转移定价的方式将主要利润转移给税率低的企业以避税。
如果您充分利用国际避税天堂,经济特区和优惠税收政策,则可以通过转让定价方法,通过减少销售将高税区公司的营业收入转移到低税区公司。价钱。更明显的是,当前跨国公司的避税措施主要采用这种方法。例如,中国的许多合资企业都利用香港低所得税的特点在香港设立子公司,然后以较低的价格将商品卖给香港的子公司,从而实现了避税。
通过转让定价法,首先是通过关联公司将费用分配给税负较高的地区,从而有效地减少了利润,从而减少了计税依据。二是通过联营公司将利润转移到税负较轻的联属地区。作为一家独立的会计公司,“以高价购买原材料,设备,人才,技术”和“以低价出售产品”导致账面利润减少甚至亏损,从而有效地节省了所得税。需要注意的是,这种避税方式必须合理合理,转让方式合法,否则将无法达到避税目的,反而可能形成逃税。
2.其他合理的避税方法
在避免转让定价和避税的同时,可以采用税收优惠措施建立适合避税的公司结构。例如,对于国际避税区或低税区,经济特区或商业开发区及其优惠税收政策,许多公司使用以下方法避税以减轻其税收负担。
首先,建立常设机构
许多投资和商业企业使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各种优惠政策名义上在特区或经济开发区中设立企业,而实际的商业活动没有或没有主要发生在特区内。这样,非经济特区内企业的营业收入或营业收入可以享受经济特区或经济开发区的减税和免税待遇,而来自经济特区或营业开发区以外的利润可以转移到国内企业总部减税。
第二点是,虚拟信托财产使客户能够按照其意图行事,从而在客户和信托财产之间形成了隔离,但是信托财产管理办公室的名称是一家处于国际地位的企业-税收区,特殊区或运营开发区。以达到逃税义务的目的。
此外,通过全面研究税收法规,还可以通过合理安排业务运营和财务安排来实现避税。例如:
1)。当大型交易位于两个纳税年度的交点(即年末和年初)时,根据权责发生制会计原则,可以适当地推迟交易日期以使其尽可能多地发生。尽可能明年,部分所得税将被推迟一年,并将获得利润。如果将100万元的纳税延期一年,则按年利率10%计算,避税额约为10万元。
2)。根据中国税法,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的所得税来弥补。如果下一年的收入不足以弥补,可以逐年更新,但最高不能超过5年。一些企业可以采用购买亏损企业的方法将其利润转移给亏损企业,从而避免了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
3)。享受“两减三减”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尽早将利润转移给关联公司,并尽量延长获利年度。七年开始弥补损失。在公司达到使用寿命后的未来五年内,它将利润转移给公司,从而最大程度地避免了税收。也有可能收购这种利润转移和避税的企业。
不同的纳税人有不同的避税方法。业务经理需要研究与代收活动有关的所有经济现象,或咨询税务专家以寻找没有法律麻烦的方法。公司经理应学习法律知识,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措施,掌握各种方法,并在实践中参与,应用和改进。通过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和经营方式,结构和合理的财务安排,以达到最大限度地避税的目的,并在法律范围内为企业带来最大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