享受的实际税率是:50%* 20%= 10%
顺便纠正一个小问题。一楼似乎混淆了一个概念。年应税收入少于60,000。该规定仅在2013年结算2012年时使用。与现在无关,现行法规适用于年应税收入少于30,000的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乘以25%,然后再乘以40%,即减少后应缴纳的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 25%=应纳税额。
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
前后=实际应交所得税。
是应税金额* 10%。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扩大小微企业优惠所得税政策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于小型低利润公司,其收入减至应税收入的50%,而公司所得税的税率为20%。
小型低利润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1.税法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企业和盈利性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34号):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应纳税年度收入低小型的利润微薄的企业20万元(含20万元),其收入应税所得减少50%,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
2.计算公式:
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20万元=原始应纳税所得额* 50%
年应纳税所得额少于30万元且大于20万元=原始应纳税所得额
3.计算方法:
直接方法: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亏损
间接方法: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税项调整增加额-税项调整减少额
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定义: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