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尽快付款,只需在5月31日之前还清即可。
您必须写一个说明,然后写出不付款的原因。。
这取决于情况。
1.企业的应纳税总额=(200 + 100)×25%= 75(万元),
2.国外纳税抵免额=(200 + 100)×25%×100÷(200 + 100)= 25(万元),
3.实际支付的海外税款为20万元,扣除额为25万元,可以全额扣除。
4.已在国内预付了25万元人民币,企业应支付结算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75-20-25 = 30(万元)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
2010年初,外国方撤回了其资本,并转让了《中国股权转让协议》,以低于原始投资的成本转让其股份。股权转让前,本公司上一年度实现的利润尚未分配。主管税务机关认为,外国投资者应按照原始外国股东的注册资本的比例,对未分配利润支付股息所得税。但是,我们认为没有利润分配,外国也没有收到股息。根据国税函[2010] 79号文件,“企业为获得股利,股利及其他收益而进行的股权投资应分配或转让给被投资公司的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存货决定的日期确定了收入实现的相关规定,因此无需纳税。我的公司如何处理税收待遇?外方是否必须为未分配利润缴纳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