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有关企业所得税的
季度报告可以在弥补上一年的亏损后以净额报告。
通常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季度申请时,一般所得税的汇款还没有结束,也无法知道将弥补多少损失。
首先,所谓的损失赔偿并不是要像您说的那样多,而是必须根据税务局的决定来进行。因此,按季度预缴所得税是基于您的会计利润。年度结算和付款可以弥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5年版)及其他报告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015年3月31日):V。(1)7.第8行“弥补上一年的损失”:根据税法规定,在上一年度无法弥补的,可以在公司所得税之前弥补的亏损金额。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63号总统令)第18条,公司在纳税年度中蒙受的损失允许结转到下一年,并由下一年的收入弥补,但是最长结转期限不能超过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