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第一条,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中小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 43号):2.第一条所述职工人数
根据政府关于转变职能,改善工作作风的要求,从关于扩大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范围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