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红包开支合规企业所得税-网络红包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5 07:15
共1个精选答案
admin 2020-05-05 07:15
最佳答案

企业通过网络发放红包30万元,交代扣代缴所得税是多少

税率为20%,因此应预扣并支付6万元。

依据:

获得企业分发的现金红包的个人应根据意外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发红信封的企业应代扣代缴该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税总函〔2015〕409号)。

企业给员工发微信红包是否缴个税

一,取得企业分发的现金红包的个人,应当按照附带的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分发红包的企业代扣代缴。

2.分发给个人的非现金在线红包,供企业用于购买公司的商品(产品)或服务,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代金券,优惠券等;以及因购买了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而从企业获得现金返还的个人,被分类为价格折扣或企业出售的商品或产品的折扣,因此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在个人之间分配的现金红包不属于应税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企业发放网络随机红包但不知道个人信息,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互联网红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规定(税总函[2015] 409号)和其他有关规定,具体分析如下。

企业向社会中的个人分发的具有获胜性质的红包正在预扣“偶然收入”的税款

对于获得企业分发的现金红包的个人,应按照“偶然收入”项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分发网络红包的企业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这里的个人应该属于不是由于“服务或雇用”而引起的其他个人,例如促进许多非特定的消费者和制造商。

三件免税案件

1.分发给个人并用于购买企业商品(产品)或服务的非现金在线红包,包括各种消费凭证,凭证,凭证,优惠券等,以及取得企业购买的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所获得的现金红包的个人,是该企业提供的商品(产品)或服务的销售价格折扣或折扣,个人所得税不计税额。征收。

2.在个人之间分配的现金网络红包不是《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税收入,也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此分发包括公司首席执行官(而非公司)以个人资金或激励资金分发给关联公司员工的红包。

3.应缴税额不足1元人民币,免征个人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处理应纳税额及不足一元的滞纳金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25号)规定:如果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不足1元,则应纳税额和滞纳金为零。抢红包0.01元的红包适用免税规定。应该注意的是,纳税人应注意,每个预扣税明细数据应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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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