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6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12号令):“企业第12条所指的无形资产所得税法是指生产产品和提供劳务的企业,是指通过租赁或管理方式持有的,没有实物形式的非货币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减免技术转让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有关问题的通知》
享受优惠企业所得税减免的技术转让应符合以下条件:
(1)优惠技术转让的主体是《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居民企业;
(2)技术转让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范围内;
(3)国内技术转让已获得省级以上科学技术部门的认可;
(4)技术转让已获省级以上商务主管部门认可;
(5)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何保留帐户?
直接所得税减免: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贷款: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等。
先返回后的会计
借:银行存款
贷款:所得税费用
的700万收入是否记入会计利润?
是。
无形资产是指纳税人长期使用但没有实际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和商誉。无形资产在购置时按实际成本计价,并应采用不同的方式确定:
(1)投资者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的无形资产,应按照经评估确认或合同或协议中约定的金额计价;
(2)购买的无形资产根据实际支付的价格进行估值;
(3)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的无形资产,应当按照开发过程中的实际支出计价;
(4)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应按照发票上所列金额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定价。无形资产应采用直线法摊销。
如果转让或投资的无形资产,法律和合同或企业的申请书分别规定了有效期和受益期,则应按照法定的有效期和规定的受益期原则进行摊销。在合同或企业申请中;没有规定使用寿命的,按照合同或企业应用的受益年限摊销;法律,合同或企业应用未明确规定使用寿命或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不少于10年。对于非专利技术投资,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评估增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