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付税法是一种应税法,是一种基于损益表的债务法,即计算当期应缴纳的所得税额为: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费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与企业所得税费用相同。
资产负债表方法是一种基于资产和负债的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理论基础是资本维持的观点,即损益只有在维持原始资本或补偿成本后才能确认。从暂时性差异的本质来分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及其在期末对资产负债表的影响。其特点是:当税率发生变化或税基发生变化时,“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帐户的余额必须根据预期税率进行调整。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和损益表债务法之间的差异主要表现在:
1.不同的会计概念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基于资产和负债的观点,认为在每次交易或事件发生后,应首先注意其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然后确认收入(或损失) )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因此,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认为,所得税会计的主要目的应该是识别和衡量会计和税法差异对公司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或流出的影响,并优先考虑收入的影响。公司资产和负债的税务会计。损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支出的角度出发,认为应首先考虑与交易或事项有关的收入和支出的直接确认,而企业的收入应从收入的直接比率计量和费用。过去,中国对企业的评估一般都强调利润指标,而会计概念则更多地关注收入和支出。但是,随着中国经济环境的变化以及会计准则与国际准则的融合,收支观念逐渐被更科学的资产负债概念所取代。新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第18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会计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可以说是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中从收支到资产负债的过渡。会计准则与会计已经迈出了一大步。
2.不同的会计基础
所得税会计研究是一种对根据会计计算得出的税前会计利润与根据税法计算得出的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额进行会计处理的方法。损益表债务法从收入和支出的会计确认标准与税法确认标准之间的差异开始,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差异分为永久差异和时间差异。时差是指税法会计确认收入,费用或损失的时间不同,导致税前会计收入和应税收入之间的差额反映了当期差额。时间差强调了差额的形成以及差额向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返还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调整以资产和负债的确认为基础,暂时性差异由暂时性差异代替。暂时性差异是指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强调该差异的内容及其在期末对资产和负债的影响,反映了累计差异。因此,两者的会计基础是不同的。损益表债务法是基于时间差的,该时间差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被视为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资产负债表方法基于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分析了暂时性差异的原因及其对期末资产和负债的影响。
3.会计范围有所不同
损益表债务方法是基于时差的,资产负债表方法是基于暂时性的,并且时差和暂时性差额的会计范围有所不同。所有的时间差异都是暂时的差异,除了时间差异之外,暂时的差异还包括非时间差异。主要包括:
首先,子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资企业不会将所有利润分配给母公司;
其次,在计税时不进行调整就重新评估资产;
第三,收购法业务合并的购买成本根据所获取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分配计入这些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税额计算中不作相应调整;
第四,作为报告企业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外国企业实体的非货币资产和负债按历史汇率进行转换;
第五,最初确认的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初始税基不同。
两者之所以不同,是因为上述各项是由于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直接调整资产或负债引起的税基之间的差异所致。此差异的纳税结果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在产生当期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并在以后期间转回。但是,由于这部分差异不是时间差异,因此是根据损益表债务法计算的,因此不能反映这部分差异对未来税收的影响。它只是一个永久性差异,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不影响后续会计期间。这样,两种会计方法在当期和以后期间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费用的金额不相等。
延期的四种不同含义
损益表债务方法基于时间差异,并使用“递延税”,其借方余额和贷方余额的概念,将时间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视为对当期所得税费用的调整。分别代表预付税款和应付税款,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独立项目反映;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是根据暂时性差异的性质,分析造成暂时性差异的原因以及对资产负债期末的影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采用“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概念,大大扩展了“递延所得税”的含义,具有更实际的意义。它是资产负债表中资产或负债的确认。,以及公司预期收回或清算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负债是因为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不一致。在资产负债表中,所得税资产和所得税负债应与其他资产和负债分开列示。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与当期所得税资产和当期所得税负债区分开。
五,不同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在
损益表债务法下,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应纳税所得额X适用税率±递延所得税。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下,暂时性差异反映的是累计差异,而不是当前差异。首先,根据该暂时性差异计算期初和期末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成本被挤出了。期间所得税负债(或资产)。计算公式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当期应付所得税+(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期初递延收益)税收资产)。由于损益表债务法已经为大家所熟悉,因此在此我们重点介绍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会计处理。
最近,有媒体报道,明年国内外企业所得税制度可能会统一。记者从参加税收改革研讨会的一位权威人士那里获悉,企业所得税改革计划实际上已经被多次论证并形成,但这仅仅是因为今年税收工作的主题已经确定。是“加强收集和管理,“稳定税收制度”,因此有关计划被暂时推迟。预计明年下半年将统一国内外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制度。同时,将逐步规范名称众多的各种税收优惠政策,并取消部分税收优惠政策。
各种优惠政策和不均衡的税收负担是当前企业所得税制度的主要问题
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吸引外资,中国对内外资采取了不同的税收政策,并对外资企业给予了优惠政策。在1994年之前,中国有七种所得税。目前,所得税分为三种:公司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公司所得税以及个人所得税。
有关专家表示,税法的制定应遵循若干法定程序,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提出的提案,财政部的审查,国家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立法。的国会和全国人大的投票。早在1994年进行税制改革时,曾计划统一国内外企业的所得税,但当时受到当时条件的限制,主要是由于财务制度,会计制度的差异,以及国内外企业的会计水平,因此只有国内企业的所得税是统一的。但是,有关企业所得税进一步改革的研究和讨论一直在进行。随着中国成功加入世贸组织,国内政策将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外资企业目前在税收政策中享有的超国民待遇必将成为历史。
在谈到中国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存在的问题时,来自中国税务咨询协会的专家分析说,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度,内部和外部分离,税前支付标准和税收优惠并存。政策,结果,税制的结构复杂,企业之间的税负变化很大。另一位专家指出,目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不仅在国内外企业之间有很大差异,即使它们都是内资企业,区域差异也很大。例如,位于经济开发区的企业仅具有所得税税率。15%,有些地区还有更多的退税项目,这实际上构成了不公平的竞争。
关于国内外公司之间的所得税差异,国内公司的财务总监感慨地说:“不仅国内外公司的优惠政策不同,而且税前差异也很大。费用支出以及减免政策。一般而言,内资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远高于外资企业。 ”
相关信息显示,当前的所得税系统有大量的税前项目,国内外公司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加上国家明确规定的近20个免税项目,包括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企业,综合治理企业,校办企业和其他纳税人的税收减免,以及企业和事业单位的技术转让,新业务等不同地区不同类型收入和企业的税收减免,年轻,边境和贫困地区”减免税管理方法的存在及其产生的结果非常复杂。
据有关专家称,世界上大多数其他国家/地区的公司所得税税率通常在25%至45%之间。由于中国存在大量的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与实际税率相差很大内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25%,而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实际负担率约为15%,这显然较低。
统一国内外公司所得税,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据参与公司所得税研究的专家称,企业所得税改革的总体思路是“简化税制,扩大税基,降低税率,提高效率”。据专家介绍,在讨论过程中,有专家认为,考虑到当前的实际税负,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税率可以统一在25%左右。应统一为30%;有专家认为,可以在30%基本税率的基础上设定20%和15%的较低税率。同时,应统一税前扣除标准和范围以及资产处理的方法和标准。
记者从北京市崇文国家税务局了解到,目前对内资企业的应税工资有严格的规定,除税前不允许扣除企业缴纳的工资。
据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刘海霞说,当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对内资企业的税前支出有严格的限制。超出部分应全部税后缴纳,对于外资企业,应按实际发生的工资足额缴纳。目前,北京大多数企业的工资水平超过960元。结果,内外资企业存在较大的税收不公。
据专家称,改革后,有关内资企业应税工资的规定将被取消。同时,目前大多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取消。当前许多优惠政策具有区域性。例如,未来各经济特区企业实施的优惠措施将基于产业政策。原则上,仅对基础设施,能源和高科技企业给予适当的折扣。
谈到税收改革对吸引外资的影响时,一些专家认为,尽管税收优惠政策对吸引外资有影响,但减免幅度太大,也有不利之处。而且,外国投资进入中国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市场,税收偏好并不是吸引外国投资的唯一手段。 ”
外商独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关学伟认为,尽管目前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关于
的减免的规定很多,但与国外税收制度相比,它们似乎仍然更简单,更粗糙。“在国外,税额的核实是一项繁琐而复杂的任务,这通常需要专门的专业人员来完成,而普通会计则很难做到。”据专家分析,这恰恰反映出中国的税务代理制度仍然有待完善。
除了统一的税制外,合并公司所得税的立法模式也将发生重大变化。据有关专家介绍,法人所得税制度可能会在未来实施。企业所得税和企业所得税之间的根本区别在于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确定。法人是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它可以涵盖当前企业所得税中所有具有法人资格的纳税人。所得税纳税人可以使用个人所得税进行调整。
据介绍,目前的公司所得税是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纳税人的身份是根据行政隶属关系和所有权性质来定义的。结果,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之间的交叉分配;公司所得税取决于其是否为获利单位以及是否实施独立的经济核算。它是随机的,并且通常很难划分,而且容易产生漏洞,这使得某些单位不包括在所得税的征收范围内。但是,他也指出,就中国目前的情况而言,在统一国内外公司的所得税制度之前,可能不会实施该制度,但实施该制度只是时间问题。
据有关部门称,由于人大通过《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法》,新的《企业所得税法》也需要人大通过,因此新的公司所得税法规最早将于明年开始。它只会在以后实施,但与此同时,对原始外资企业的承诺不会改变。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对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征收的一种税,是调节和处理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种重要形式。
税制的设计是否合理,不仅会影响企业的负担和国家财政收入,而且更重要的是,还将影响企业的竞争状况和企业运行机制的转变。以及是否会规范国家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企业所得税具有以下特征
1.征税范围广泛。
就范围而言,中国境内外的收入;内容上是指生产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数额。因此,企业所得税具有广泛的征收能力。
2.税收负担是公平的。
企业所得税适用于企业的统一比例税率,与所有权,地区,行业和级别无关。因此,企业所得税可以更好地反映具有公平税负和税中性的良性税。
3.税基具有较强的约束力。
企业所得税是基于应纳税所得额的,即每个纳税年度纳税人总收入的余额减去允许扣除的金额。为了保护税基,公司所得税法明确了总收入,扣除额和资产的税收处理的内容,使应税收入的计算相对独立于公司的会计,反映了强制性和税法的统一。
4.纳税人与纳税人相同。
纳税人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通常不容易转嫁,由纳税人自己负担。
与原始的内资公司所得税和涉外公司所得税相比,《公司所得税法》具有以下主要变化。1.建立新的纳税人标准
关于纳税问题,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采用了标准化的新标准来识别纳税人。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第二条阐明了新准则的具体判断规则,即企业注册地的标准和企业实际经营地的标准。其中,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企业,或者是根据外国(地区)法律设立的企业,但实际的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非居民企业是指根据外国(地区)法律建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但是,如果在中国境内建立了机构或地方,或者在中国境内未建立任何机构或地方,但是有一家企业在中国境内获得了收入。居民企业应承担全部税收义务,并对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的所有收入纳税;非居民企业分为两种: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和在非机构场所。尽管它们都承担有限的税收义务,但前者除了对领土内的收入征税外,还必须对在国外产生但实际上与其所建立的机构和场所相关的收入缴税,而后者仅对领土内的收入征税。这意味着,在企业所得税管辖权方面,中国实行了与个人所得税相同的双重管辖权标准,强调区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结合,以更好地维护国家税收利益。
2.统一税率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将新税率统一为25%,并对符合要求的小型且盈利的公司实施20%的护理税率。新税率的确定不仅是指当代发达国家和中国周边国家的企业所得税率,而且要综合考虑中国当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国家利益与企业利益之间的平衡与协调。
新的优惠税率实现了“内部和外部统一”。其中,可以适用15%优惠税率的企业仅限于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而有两家公司可以采用20%的优惠税率:1。它是一个符合要求的小型盈利企业。第二,未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或地方的非居民企业,或尽管已建立机构或地方但仍未与既定机构或地方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新优惠税率的政策调整功能已经有效发挥,政策取向更加现实。这对于优化中国经济结构,全面实现产业升级,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新的优惠税率还考虑了中国多年来支持小国和营利性企业并扩大引进外资的国家政策,从而使税收政策与竞争有机协调。和产业政策。
3.统一的税前扣除方法和标准
新的《企业所得税法》统一了工资,捐赠,研发费用和广告费用的扣除额。最突出的是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减薪标准。新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扣除合理的工资支出。新税法有利于引进高级人才和增加职工工资。
(2)员工福利费,工会经费和员工教育支出
支持企业增加对教育的投资。新税法规定,员工的教育支出扣除额不得超过企业工资总额的2.5%。如果超过,则扣减额将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
员工福利支出和工会支出分别占工资总额的14%和2%。新法律规定扣除基数为“工资和薪金”,而原来的税法规定为“应税薪金”。,更加灵活,扣除基础有所提高。
(3)广告费用和业务推广费用
不超过当年销售(业务)收入15%的部分,扣除企业发生的合资格广告费用和业务促销费用;超出部分应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新税法提高了广告和促销费用的扣除标准,有利于企业加大宣传力度,争取品牌创建,对促进传统产业品牌建设具有积极意义。
(4)慈善救济捐款的扣除标准。新税法规定,企业可以扣除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公益金。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扣除总利润更方便和可操作。
(5)新税法规定,企业应根据适用范围为员工支付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产妇保险费。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省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基本社会保险费可以扣除,例如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新税法进一步规范和阐明了基本养老保险和扣除标准的范围,并规定了补充养老保险。企业为投资者或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可以在国务院财税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扣除。
4.统一税收优惠政策,实行“主要产业优惠和地区优惠”的新税收优惠制度。
税收减免是国家根据国民经济的需要在税法中实施一系列国家政策(例如工业政策,竞争政策,区域政策,财政政策和劳工政策)的具体税收措施。社会发展。新税法全面运用了优惠税率,免税,减税,增减,加速折旧,收入减少,信用减免等措施,统一建立了“以产业为主,区域为主”的新税收优惠政策体系。优惠补充”。从工业角度看,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收入;从事国家支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管理的收入;从事环保,节能,节水项目的收入;和合格的技术转让收入;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的产品所获得的收入;国家需要支持和鼓励的从事风险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企业购买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投资将得到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支持。
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含义
1.有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2.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3.有利于促进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
4.这有利于提高中国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5.有利于促进中国税收制度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