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税率:25%,适用于在中国境内设有事业单位和收入与事业单位和地方有关的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根据统计,从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年应税收入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小型小型微利企业,其收入减为应税收入50%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1.工资薪金税率:
应付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扣除标准)*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
的扣除标准为1600元/月。如果
不超过500元,则税率为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0;
500元至2000元之间的部分税率为10%,快速计算扣除额为25
超过2000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5%,快速计算扣除额为125
2.企业所得税税率:
应税收入(含税)在30,000元(含)以内的18%,30,000元至100,000元(含税)之间的27%,以及100,000元以上适用33%。
中国的企业所得税是在1984年“税改利润”第二步的基础上正式形成的。在1994年税制改革之前,内资企业被分为三种类型的所得税:国有企业所得税,集体企业所得税和民营企业所得税。
根据企业所有权的不同性质,它分为三个税率:
1.国有大中型企业,法定税率为55%;
2.国有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应实行10%至55%的8级超额累进税率;
3.私营企业须缴纳35%的比例税率。
在国有和集体企业中,最高税率达到55%,实际上包含“集体和统一支出”部分,所征收的所得税意味着利润的转变。此外,由于名义税率过高,政府不得不采取实质性的优惠措施,例如减免税和偿还税前贷款,形成了“高税率,减免税额少,税基狭窄,低收入”。
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颁布了《中华民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正式统一了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所得税制度。
目前。国内外公司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度引起的各种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可以预见,中国的企业所得税制度将面临新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