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资企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期限

提问时间:2020-05-0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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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5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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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资企业所得税有哪些优惠

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能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2.从2000年6月24日至2010年底,销售自己的集成电路产品(包括单晶硅片)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按17%的法定税率缴纳增值税此后,对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实行立即征收,退款的政策。退税款由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的研发和复制的扩展。它不是企业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也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从事“来料加工”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可免征增值税

外商投资企业承接来料加工并委托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或内资企业加工后,可以委托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来料加工行业”。免税证明书”以免公司收到的处理收费增值税。出口“加工材料”货物出口后,出口企业应与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处理部门完成核对程序,并附有加工材料报关单和经加工企业来料加工注册登记手册。海关及外汇收据收据。出售后,负责出口退税的税务部门将及时与负责税收的海关和税务部门进行补充和处罚。

(3)外商投资企业在总投资额范围内购买家用设备,如果属于免税目录的范围,则可以退还家用设备的全部增值税。有以下三个特定规则:

首先,符合退税条件的设备范围:是指《国务院关于调整进口设备税收政策的通知》规定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项目)(国发〔1997〕37号)),以及“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中的投资项目,这些设备均在中国购买。

其次,享受退税的设备必须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A.必须以货币购买的未使用的家用设备,不包括投资者以实物和无形资产进行的投资;

B.必须是在经税务机关批准并在1999年9月1日之后购买的退税投资总额内购买的家用设备。

第三,所有符合退税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在首次为以下目的购买家用设备之前,向负责退税的税务机关申请注册家用设备的注册和登记。每个家用设备的购买合同。手续。

(4)进口税

自1998年1月1日起,根据国务院国发[1997] 37号的规定,国家鼓励的境内投资项目和外商投资项目的进口设备免征增值进口在规定范围内。税。

(V)优惠出口退税

1.对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一般纳税人,直接出口并由代理人委托出口的货物,应按照“先收后退”或“免税,抵免和抵免”的方式予以出口退税。退款”。

2.对于1993年12月31日之前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自2001年1月1日起,该企业的自营或委托出口商品将从原来的出口免税方法改为出口退税。方法。

3.计划中的原油出口将获得退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联合发布文件,规定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根据国家计划出具的原油出口(不包括国家未经协助出口的原油)享受13%的出口退税率。

4.海外加工业务中使用的出口设备,原材料和备件应享受出口退税。退税率应按照全国统一的退税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