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税收政策,购买鲜肉的企业可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国家尚未出台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销售鲜肉有收入的,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购买的猪肉成品用于直接销售,免征增值税,但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2.相关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鲜肉蛋制品流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1.销售从事农产品批发和零售的纳税人新鲜的肉和蛋制品免征增值税。
免增值税活肉产品是指猪肉,牛肉,绵羊,鸡,鸭,鹅及其全部或分开的新鲜肉,冷冻或冷冻肉,内脏,头,尾,骨头蹄,翼,爪和其他组织。
《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866条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第1款的规定,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以免除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来自以下各项的企业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料种子,豆类,棉花,直马,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种植;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牲畜和家禽育种;
6.收集林产品;
7.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服务项目,例如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医,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
8.海洋捕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