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香港没有双重征税。缴纳香港公司的利得税后,无需支付分配给股东的利润。
那就对了。您提到的税率适用于公司和非公司业务,以及适用于不同纳税年度的非居民演艺人员和运动员表演者的利得税率。
您可以查看香港税务局的信息。
它属于非居民税的类别。
根据旧的外资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之前属于税后分配,以实施免税政策,而根据新法律,2008年之后属于税后分配,最新依据为如下:
外国投资者(与香港,澳门和台湾相比)是在中国的非居民企业。第三条明确征税范围,第四条明确法定税率,本细则规定的优惠税率按10%执行国际标准,符合国际惯例)。内地和香港已作出安排避免双重征税(相当于双边税收协定),以将合格的税后分配减少5%。
的法律条款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第二款:非居民企业以20%的适用税率获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
实施细则》规定,非居民企业应按《企业所得税法》本法第3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以10%的减免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十九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收入,并按照下列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1)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以及利息,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全部收入为应税收入;
因此,贵公司分配给香港投资者的股息的所得税率为10%。
根据香港和内地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如果香港投资者占股本的25%以上,则可以按5%的优惠税率实施股息分配(安排第10条)。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实施。
<内地和香港特别行政区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