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西安市将对小微企业实行优惠所得税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28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应将企业所得税税率降低20%。
欢迎点击我的昵称,向会计学院的所有老师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