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地预交企业所得税2%政策-项目地预交企业所得税 抵减

提问时间:2020-05-0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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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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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预缴2%的企业所得税,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还用不用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了?

预缴企业所得税抵减

首先,是否支付了比去年多的所得税主管机关的批准?如果您不同意,您将无法扣除。如果税务机关批准,我会遇到两种情况。一种是在第一季度直接扣除,另一种是等到年底结算付款。这是地方税该机构的要求建议您询问您的主管,不同地方的要求有所不同,明确提出要求绝对没有错。

预缴所得税抵减

对于2008年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您已经完成了应计,提交和结转的科目处理,

然后,“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科目的借方余额为6,500元,这表明您的公司支付了更多的企业所得税,需要退还或抵销。税务员不退税,那么您的公司只能抵销。

2010年帐户处理

应计

借:2000年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交所得税2000

结转

借:今年有2000利润

贷款:2000年所得税

目前,借方余额4,500元(6,500-2000)出现在“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主题下,该借方余额将在明年继续支付,直到付款完成为止。

地税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在国税怎么抵减?

根据国税函[2010] 156号文件的规定,跨区域经营项目部(包括第二级以下分支机构管理的项目部)应当发布国家税务总局的《对外经营活动》。总部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税收管理证书”,根据项目实际营业收入的0.2%,总行将企业所得税预分配到项目所在地,项目部预先向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施工企业总部在办理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最后清算时,应附有由施工企业总部直接管理的跨地区经营项目部门缴纳的当地预缴税款的纳税证明。因此,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并缴纳企业税后,可以扣除项目所在地地方税务部门签发的纳税证明和《对外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