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政策不能在2014年用于结算和清算。只能在2016年在2015年用于结算和清算。当前的结算方式也是2014年,而不是2015年。2014年,应税收入低于100,000的单位适用优惠收入额,应税收入的一半减半,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企业将按20%的减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国家需要优先支持的高科技企业,以15%的减免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4] 34号”
1.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年应税所得少于100,000人民币(含100,000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其收入将减少50%输入应纳税所得额,并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本通知中提及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有关税收政策的小型获利企业。
这是法律摘录。如果您的企业为200,000,则应按20%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小型获利企业应在预缴和最终清算期间填写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的“员工人数,总资产”列,以完成备案程序,并且无需特别备案。在修订2015年企业所得税预付款税申报表之前,小利润公司预先申报时,它们不需要提供有关雇员人数和总资产的信息。
3.小型的营利性企业可以提前享受优惠的企业所得税政策,并遵循以下规则:
(1)通过审计收取的小额利润收集企业。前一个纳税年度符合小规模盈利企业的条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二十万元(含二十万元)的,应当根据下列情况处理:
1,如果本年按企业实际利润预缴企业所得税,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20万元,可享受中小微企业所得税。半税政策;如果超过20万元,应该是停止享受半税制。
2.在当年,如果企业所得税是按照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季度(或每月)平均额预缴的,则可以享受小额半利润制的减税政策。企业。
(2)小型获利企业按固定税率征税。如果前一个纳税年度符合小型盈利性企业的条件,并且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含),则当今年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万元,你可以享受半税税收政策;超过20万元的,将不再享受减半税的政策。
(3)对小型固定收益的低利润企业,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优惠政策收取,然后按照原来的办法减免。
(4)在今年为新成立的小型盈利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期间,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税所得不超过20万元的企业,可享受减半税率;,停止享受减半税收政策。
(五)根据今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如果预期该企业今年能够满足小型盈利性企业的条件,则按季度和月缴纳企业所得税,它可以享受针对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优惠政策。
第四,企业在预付款项中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享有优惠政策,但如果年度结算和付款额超过规定标准,则应按规定缴纳税款。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年度(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2014年版)及其他报告的公告》的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8号)2.附件4参照以下说明填写相关行,原10万元统一修改为20万元:
(1)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写并解释第5条。项目(1)13.第14行填写说明。
(2)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预付款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写并解释第5条第(2)款第5项。填写说明。
(3)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度(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填写并解释第3条。项目(3)1.第12行填写说明。
6.本公告适用于2015年至2017年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支付。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和低利润企业开征企业所得税范围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第23号) 2014年)被废除。
特别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