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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所得税每季度支付一次。当然,您的营业收入也是四分之一!
如果您对销售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
然后,您的奖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公司所得税是根据您的销售额计算的,无论是否含税,
与增值税的算法相同,公司所得税=应税收入*税率,
应税收入=总收入-非应税收入-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上一年的损失。
收入包括:商品销售收入,劳务收入,财产转让收入,股息,股利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捐赠收入和其他收入。
非应税收入包括:依法收取并计入财务管理,政府资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非应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和行政费用。
免税收入包括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政府债券利息,股息,股息和其他股权投资收入。在中国设立机构和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获得此类机构和场所的所有权股权收益,例如实际关联的股息和红利。就是这样,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避税使用法律前提下的“差旅费,电话费,招待费,回扣”和其他销售费用的比例。这部分是公司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都不缴纳,工资不缴纳企业所得税,但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5] 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计算年度个人红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方式的通知”):纳税人收到年度一次性奖金,分别税款按一个月的工资和薪金收入计算,由扣缴义务人按照以下税款计算方法支付:
(1)将雇员在当月获得的年度一次性奖金除以12个月,并根据其商数确定适用的税率和快速扣除额。如果在发放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月份中,雇员的月薪和薪金收入少于税法规定的税收减免,则年度一次性奖金应从“雇员的月薪与薪金扣除和费用扣除之间的差额”,按照上述方法确定适用的税率,并一次性计算全年一次性红利。
(2)应根据适用的一次性奖金和本条第(1)项确定的快速计算扣除额计算税款,该扣除额是在月。计算公式如下:
1.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纳税额=员工当月整个月的一次性奖金×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2.如果员工的月薪和薪金收入低于税法规定的减税额,则适用公式为:
应付税款=(员工全年获得的一次性奖金-员工的月薪与工资扣除额之差)×适用税率-快速计算扣除额。
根据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根据《关于修订个人所得税实施问题的公告》(国税发[2011],实行扣除标准,税率和快速计算扣除(第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