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贷款:库存现金
弥补上一年的企业所得税
1.借: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贷款:应纳税企业所得税
2.借款: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款:现金
3.借:未分配利润
贷款:上一年的损益调整
实际上,如果应计,则最好在年度审核期间检查帐目。计费处理如下,
借:应计所得税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支付
时,借入:应付税款-应付所得税
(V)一致性:在年度资产负债表日至企业财务报告的报告日之间发生的调整事项(包括会计政策,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包括税前扣除报告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在所得税的结算和缴纳之前进行调整;如果发生在当年所得税结算支付之后,作为当年的税收调整项目,对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进行相应的调整。
例如:在2013年所得税结算和支付中支付的税款,那么必须在2014年2月至2014年5月支付,那么如何计算呢?根据会计准则,如果以前的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在当期记录。如果产生重大影响,则进行年度损益调整,这与会计处理方法是一致的。[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