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只要对房地产公司预付所得税,就不可能零申报,并且必须按照预付款文件预付所得税。
2.公司所得税预缴纳税申报表只有一个版本,每年都相同。1月至3月,1月至6月,1月至9月和1月至12月期间只能填写累计金额。在第一行中,填写利润表的总利润(也应填写利润表的负数),然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税率调整增减,然后计算出应付所得税,即您公司需要预先支付的所得税金额。
3.有关调整增,减额的详情,请参见最新发布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预缴文件国税函[2008] 299号《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缴问题的通知》。
4.存在税收风险。
5.不论您的损益表损失多少,只要在当前期间预付了房屋费用,就必须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所得税预付通知》的规定进行预付”。
6.鸡还在狗窝里吗?根据贵公司的说法,根据检查公司的调查结果,您在检查局下发现的预付款属于哪种预付款项?根据当前房屋预付款的20%(与您所在的城市相对应,有些是10%或15% )作为税金增加增长,并乘以25%的预付公司所得税。
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31号)。
第八条销售未开发的开发产品的企业的应税毛利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1)如果开发项目位于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计划分开的直辖市所在的城市和郊区。不少于15%
(2)开发项目位于县及地级市区和郊区时,不得少于10%。
(3)如果开发项目位于其他地区,则不少于5%。
(4)如果属于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和危险改建房,则不得少于3%。一个
也就是说,根据预售收入和上述应税毛利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根据企业所得税计算预缴公司所得税率为25%。
例如,如果一个地级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预售收入为1500万元,并且该开发项目按照该地标分布在地级和地级市区以及郊区上述规定(2),必须至少为10%,并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500万元×10%×25%= 37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