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佣金支出,不包括在销售费用的税前扣除中。(按照原始税法)
企业支付的销售佣金不得扣除相关销售业务的销售金额和应缴的营业税(出口货物佣金扣除当期出口业务收入),应包括符合规定的销售佣金。在销售费用(或营业费用)中可以在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此外,佣金的税收处理也需要注意两个方面:
(1)根据《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与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外国企业和海外企业签订房地产托运和承销合同或协议,并向海外支付各种佣金。代销企业差价,手续费,手续费,佣金等劳务费用经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列为费用,但应在房地产销售收入的10%以内扣除。
(2)支付给在本单位受雇或受雇的雇员的任何佣金,应被视为“工资和薪金”,并且在计算所得税时不得扣除为佣金费用。
(1)仅可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缴纳法律票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不符合要求的发票不得用作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拒绝。
在新的“发票管理办法”中,发票具有四个特征:
一个。发票的合法性;
b。发票的真实性;
C。发票统一;
d。发票的及时性。
2.国税发[2008] 40号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文件,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出口退税和税收减免。
3.国税发[2008] 80号
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尤其是没有付款人全名的发票,并且不允许他们使用纳税人进行税前扣除,税项扣除,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4.国税发[2008] 88号。
(1)加强费用扣除项目的管理,以防止从生产经营费用中扣除个人和家庭费用。
(2)使用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管理,劳动合同及其他信息来比较和分析工资扣除额。
(3)提高大型商务招待和大型会议费用的核能。账户管理是针对跨年度扣除的,例如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和损失补偿。
(4)加强发票验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作税前扣除的证据。
5。《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应当取得企业支付税款的实际支出,但无法律依据的,不计入税收。在实际获得合法性之前的成本收到证据后,按照规定将税费计入税收。
6.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34号公告的第6条规定:
由于种种原因,企业当年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支出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费用和支出证明。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以根据账面价值暂时计提;结算后,应补充费用和支出的有效证据。
(1)当季度报告时,只要符合会计标准的要求,即使您尚未获得发票,也可以申报扣除额(限额为70%);
(2)如果发票是在年度申报之前实际获得的,则无需进行税收调整,而与粘贴发票的年份无关;
(3)如果发票是在年度申报后获得的,则扣除额实际上是在实际年度申报中获得的,但以前年度享受优惠税率的除外;
(4)如果三年后获得发票,则不得申报任何扣除。
(2)企业的主要问题
1.白色纸条,收据收据
2.假发票
3.第三方发票
4.逾期获取发票或杂费帐单
5.国家和地方税收发票类型的混淆
6.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完整的物品,尾巴大小不一,真诚获得的虚假发票,发票盖章等。
7.不合理的费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