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教育机构或“希望工程”向希望小学捐款的个人可在税前全额扣除。此类捐赠免税
有关捐赠希望小学的具体事宜,请联系当地教育部门或希望项目
关于税前扣除,可以扣除通过常规渠道捐赠的人。扣除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3%
如果企业当期的实际慈善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的12%(含)以内,则可以扣除。同时,捐赠不能直接捐赠给捐赠单位,因此企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慈善捐赠= 400 *12%= 48万元,直接捐赠给学校的50万元不能扣除税前。因此,该企业2008年应纳税所得额= 400-48 = 352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52条和第53条,企业的公益性捐赠扣除额不得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其中,年度利润总额是指企业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的年度会计利润。慈善捐赠,是指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捐赠法》通过县级以上县级以上社会慈善团体或人民政府及其慈善事业单位的捐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