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信贷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该制度首次正式承认了民间借贷机构的法律地位。由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制公司,不吸收公共存款并经营小额贷款业务。
不论是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采用向他人借钱的行为,就应视为借贷行为,并按照“金融保险业”。
《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应根据本法的规定,为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此外,如果成立的公司符合盈利能力较小的小型企业的要求,则可以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06年1月实施的新《公司法》规定,一人公司是根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法人企业。《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对“利息,股利和股利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除上述税收相关事项外,还可能涉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教育附加费等。
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小额贷款公司可以由自然人,公司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建立,但其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公司。也就是说,尽管自然人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就可以成立小额贷款公司,但是新的公司所得税法实施了公司所得税制度。实施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创收组织应依照本法的规定,对其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
此外,如果成立的公司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要求,则可以按20%的减免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新企业所得税法精神纲要〉的通知》(国税函〔2008〕159号),以企业法人和非企业法人的形式具体界定了企业和创收组织。公司所得税制度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非企业单位和其他从事商业活动的组织在内的人员,因此无论小额贷款公司是由企业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的投资还是以自然人,必须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股东承担无限责任。因此,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将根据中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建立的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排除在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之外。换句话说,自然人成立的小额贷款公司应根据其法人性质缴纳公司所得税,而不是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