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每月的免税销售收入不超过20,000元(含20,000元),免征增值税。超出部分的计算公式为:
的应纳税额=每月发票总额÷(1 + 3%)×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小微企业暂时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13] 52号),进一步支持发展。自2013年8月起,经国务院批准的小型微型企业从1月1日起,月中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免征增值税;月中营业额不超过20,000元的企业或非企业单位,暂时免征营业税。
公司所得税:
政策依据:国家行政总局2014年第23号公告◆将小型牟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征税范围扩大一半
所得税申报表(2014年版)立即为小型低利润公司享受税收优惠。仅在提交年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时,才应将公司的雇员和总资产报告给税务机关备案。
的具体内容如下:
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100,000元的,按1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同时,“合格的扣除所得税的小微企业”一栏应反映累计实际利润的15%。
累计实际利润超过10万元,但符合微型和微型企业的标准,应纳税额为20%,同时,“符合条件的微型和微型企业扣除所得”列税额”反映累计实际利润5%。
针对小型低利润公司的相关政策: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小型低利润企业的分类标准为:
从事国家无限制和禁止的行业;
工业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总资产不超过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