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是合伙企业所得税-武汉市有那些企业所得税补一

提问时间:2020-05-0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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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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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怎么填?06年-2,07年-3,08年-4,09年10。在线急等!!

急求..!!!武汉2010年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流程,我不会申报 多谢高手帮忙!请写出具体流程步骤

请访问税务局或税务局网站,下载一套公司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写纳税申报表及其时间表,(请注意,收入必须与之前申报的增值税收入相符,并应进行招待,广告,和赞助费;备案情况)同时,注意免税收入和非应税收入的区别。

填写完表格后,您可以前往大厅进行声明

武汉应该能够进行在线申报,可以访问税务局提供的网站,进入申报系统,填写申报表和所附表格,然后提交申报。如果有税,可以在线扣除税款

武汉公司注销了国税登记后需要注销地税的吗

如果需要取消税务登记业务,则必须在国家和地方税务机关进行相应的取消。对于共同管理的国家和地方税务家庭,申请注销税务登记的,国家税务和地方税务局应按以下顺序办理注销手续。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和独资企业先按国税局注销,再由地方税务局注销。除上述列举外,国家税务总局还应按照收缴,注销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原则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即:如果由国税局征收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地方税务局将首先予以取消,然后由国税局取消;如果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是由地方税务局征收的,则国税局将首先将其取消,然后由地方税务局将其取消。国家税务总局和地方税务局办理注销和清算手续时,应当由首次注销的税务局领取联合发行的税务登记证。征收后,首先取消的税务局向纳税人签发“税收登记证征收证”(见附件)。纳税人将帐单提交给税务局,税务局随后将其取消。取消税单的税务局将不再收集纳税人的税务登记文件,并将其作为税收收集信息存放在纳税人的清算文件中。单独发行的税务登记证是分开收集的。所有必须注销。否则,必须继续申报您的土地税。如果您要继续申报,那还不如不取消国家土地税而继续申报零。要取消地方税,首先需要取消国家税的通知。如果不取消土地税,则必须每月申报,并且不能取消工商营业执照。

我单位08年12月成立,12月亏损4196.9;09年亏损85772.84 2010年3月填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咋填?谢

日历年中填写了“年份”列1。

第1行到第5行从第6行向后推了5年,第6行是报告年。

第2栏“利润或亏损”填写“主表”第23行的“税后调整收入”(亏损以“-”表示)。

根据业务合并和部门的税收规定,填写第3栏“将合并和分离的企业转换为可弥补的损失”,扣除税前允许的损失额,并按税额汇总税后分支机构法规在2008年之前。根据独立纳税人计算尚未支付的企业所得税损失的金额(用“-”表示)。

第4栏中的“当年可收回收入”金额等于第2到3栏中的总数。

第9列中的“上一年的损失补偿金额”等于第5至8列的总数(第4列为正数,未填充)。

第10栏第1至5行“上一年的实际损失已补偿了当年的实际损失”:填写主表第24行中的金额,用于依次弥补前5年未收回的损失;第10栏第6行行“本年度实际弥补的上一年的损失”行:该金额等于1-5行中第10至10列的总数(6行和10列的总数小于或等于1-5列的总数) 6行4列)。

报告了第11栏第2-6行“下一年可以结转的损失”,并且前5年的损失由今年主表第24行的数据补偿。亏损额和本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第11栏=第4栏第9栏第10栏的绝对值(第4行大于0,不需要报告);第11栏和第7行“第二年可以结转的亏损总额”在第2到6行中报告第11行的总计数。就表之间的关系而言,第6行和第10列=主表的第24行。

案例:北京物资建设集团是跨地区税收的总部,在成都,南京和武汉设有3个分支机构。该公司前五年的损益为:2003年亏损100万元,2004年亏损1200万元,2005年亏损6万元,2006年亏损19万元,以及2007年为10万元人民币。2005年武汉分公司于2008年进行结算时,有必要弥补5万元的损失。税务局批准的2008年税后调整后企业应税收入为2477.8万元。请填写“弥补亏损的企业所得税的详细表格”(附件表4)。

分析:根据案件提供的材料数据,先按时间顺序分别填写第一行的第二列到第五行,分别为100万元,1200万元,6万元,19万元,-100,000元。应该注意的是,第二栏中的数据不是根据年度利润表上的会计利润总额填写的,而是来自年度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要形式(第A类)的第25行的“应纳税所得额”的数据)。

根据“需要弥补武汉分公司2005年结算和结算所造成的2005年亏损50,000元”,我们可以在第三行的第三栏中填写50,000元。

根据第4列=第2列+第3列的方程关系,第一行至第五行的第四列分别填充了100万元,1200万元,11万元,-19一万元,十万元

行6的第二行和第六行中的数据是公司收入的年度纳税申报表“主表格”(A类)的年度纳税申报表第25行上的“应纳税所得额”数据税收结算。补足本案提供的2477.8万元,2008年,北京物资建设集团未合并并分摊至可收回损失,因此,在第6行第四栏中补交2477.8万元。

第9栏“上一年的损失补偿金额”:该金额等于第5-8栏的总和(第4栏为正数,未填写)。因此,第二行和第九列未填充。

关于弥补损失的方法。根据税法规定,亏损年度的亏损可以由下一年的利润弥补,最长期限不得超过5年。例如,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在2003年遭受了100万元的亏损,可用于弥补2004年的下一个五年(起点)。五年期限是连续计算的。假设连续五年处于亏损状态,则无法在2009年的税前(利润)补偿2003年的亏损。回到这个案例,2003年的100万元亏损可以用2004年的1200万元的利润来弥补,2004年的利润是在第一个四年即第5列的第一行中填补的。由于上一年的亏损100万元是在2004年弥补的,因此应将1200-100 = 1100(万元)作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企业所得税按照法定税率计算。

2005年的亏损11万元可以用2006年至2010年的利润来弥补。由于2006和2007年也是亏损,所以只能用2008年的利润来弥补。因此,第3行在10列中填写11万元。同样,2006年和2007年的亏损弥补原则与前面提到的相同,因此在第4行第10栏填写190,000元,在第5行第10栏填写100,000元。

总结起来,第10列第1-5行“本年度弥补的上一年的实际亏损额”在主表的第24行中填写,以弥补过去5年未收回的损失。该数学公式用于指示它是第10列第1-5行,“上一年在当前年度中弥补的实际损失” =第4列第9列中负数的绝对值。

第6行和第10列的数据是第1行到第10列的第5列的数据之和,即11 + 19 + 10 = 40(万元)。

第2-5行的第11列中的数据是附加到第4列第9列到第10列的绝对值。

表4中的报告结果如下表所示。

公司所得税损失的详细信息(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