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返利 企业所得税-销售返利 企业所得税

提问时间:2020-05-0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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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4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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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收到的供应商销售返利,是否应并入应纳税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收到的供应商销售回扣,属于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应计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以计算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MBA智库文档中有许多相关的案例研究可供参考。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

应减少主营业务收入。

根据新的“收入”准则,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同约定的对价金额可能会因折扣,价格折扣,回扣,退款,奖励积分,奖励,绩效奖金等因素而发生变化,声明企业应估计交易价格中包含的可变对价。企业支付客户对价的,应当将交易价格与交易价格抵销,并在确认相关收入或以后支付客户对价时,抵销当期收入。

实际上,通常要求买方填写并上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专用信息表”。

借款:主营业务收入(负数)

应付税款-应付增值税(销项税)(负数)

贷款:银行存款

如果您不开具红字发票,则应全额扣除主营业务收入。

企业销售商品返利满足什么条件可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1.除《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细则另有规定外规定,必须遵守企业销售收入确认书应计原则和实质比形式原则更为重要。(五)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减价,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从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中确定商品销售收入。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信用扣除是现金折扣。出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从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费用扣除。企业由于所售商品质量不合格而对销售价格给予的优惠属于销售折扣;企业因所售商品的质量和品种不合格而产生的退货即为销售退货。确认销售收入的企业发生销售折扣和销售退货,应当抵销当期当期商品销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88号):第十六条企业应收账款,预付款项达到坏账损失条件,申请坏账损失减税前,应提供以下有关依据:(七)与债务人的债务重组协议及有关证明;乙公司的业务不是销售折扣,应进行债务重组,并且该公司产生的债务重组损失必须经税务机关批准只能在事后扣除的资产损失应经税务机关批准后再扣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2008年):第十条下列各项的进项税额不得扣除从销项税额起:(1)税项,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购买的商品或应税劳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2008年第50号):《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十条第一款所指商品的购买,不包括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增值税免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固定资产。前款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寿命超过12个月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及其他设备,工具和器具。根据上述规定,增值税应税项目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均使用固定资产,无需进项税转出处理就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现金返利销售的费用能否在所得税前扣除 请知道的帮助一下 谢谢

我们将商品出售给沃尔玛和其他大卖场。沃尔玛和其他大卖场将根据月销售额的2%-5%收取返点。大型超市通常会向我们的供应商开具发票。“佣金”和发票的类型为“普通销售发票”,“增值税发票”,“服务业发票”,沃尔玛有特殊的“其他收入发票”,并带有国家税务监督印章。

一般来说,我们的供应商会根据收到的“回扣”或“佣金”发票从销售费用中扣除。

如果大卖场与我们的供应商合作按照国税函[2006] 1279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我们的供应商进入该帐户不会有税收风险,但实际上该值将根据红色中的值增加。税务发票还有太多其他条款。大卖场害怕麻烦,不愿意花时间去做程序,不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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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们的供应商面临的问题是,他们在收到大卖场返利发票后是否可以扣除税前费用?

我个人了解: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有纳税人折扣和折扣红字的特殊税收发票问题的公告(国税函〔2006〕1279号),“卖方可以遵循现行的增值税发票”》有关规定开具带有增值税专用红字的专用发票。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向商品供应商收取商业企业部分费用征收营业税的通知(国税发〔2004〕136号),各种收入均不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以上两个文件实际上是增值税文件。只要我们的供应商没有违反规定缴纳较少的增值税,就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销售退税。商店发出的“回扣”或“佣金”发票都是经济交易真实的证明。

仍然有一个问题。销售回扣是否会减少企业的收入。我无法确定收入是否会减少,这会影响商务娱乐和广告费用的税前扣除!为什么不能在所得税之前扣除

的回扣发票?它与业务活动无关或超出限制吗?

是否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仍值得商.。但是至少,增值税是不正确的。仅当发生实际销售时才能开具销售发票,并且回扣应基于红字发票折扣,退货处理和红字通知。

如果检查国家税,那是很大的风险。

发票是销售折扣吗?什么是折扣?----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商品或因其他原因应退货但不退货的商品,买家可以享受价格折扣。与销售量挂钩的退税品种质量是否令人满意?不

开具红色字母作为退货单吗?----是否有实际退货行为,是否有实际退货行为,货物是否已退回仓库?没有

发票是销售折扣吗?-----一般付款结算和返利时间不一致。作为供应商,如果未在同一张发票上发出销售折扣,则该项目无法注销。供应商既不能注销商品,也不能获得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对于与销售相关的

折扣,超级市场不能开具特殊的增值税发票,只能开普通发票-因为此折扣不属于营业税服务,而是由双方的买卖过程产生的,因此只能开普通增值税发票是特殊待遇

1279号通知是您开立红色发票的基础。如果商家向您开具普通发票,则您只能打开与商品数量和金额有关的项目,例如促销费用。您可以在推广费用中扣除所得税之前扣除。

带有“回扣”和“佣金”的销售发票就像男同志的胸罩一样,没有任何描述,因此无法进行税前付款。如果使用旧的发票管理方法,则是“无法获得发票”,应受到惩罚。是的,我不知道新方法。服务业发票“回扣”也是如此,但“佣金”仍可免除,但恐怕它与业务实质和合同不符,因此将无法使用。

仅当按照1279号执行时才是正确的方法。如果您感到烦恼,可以直接收取下一批货物的费用,并在下次发票时直接扣除发票金额。

问题:我们单位最近获得了返利收入,并且进项税已按照规定转出。我们是一家防伪税控企业,我们已实施了一台具有多票表决权的机器(发票均由机器发行)。如果您使用普通的增值税发票,则在申报税收时将产生销售收入,并且您必须提取销项税。请问应该为退税收入开具哪些发票以及如何报税?

根据(国税发〔2004〕136号和(国税函〔2006〕1279号)所述),商业企业不得开具商业企业从供应商收到的退货收入发票。 ,但供应商应签发。使用红色发票,接收方可以使用该红色发票抵销当前的增值税进项税并抵销当前的销售成本。<国家税务总局2009/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