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没有个人收入调整税。
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1986年《国务院关于调整收入的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暂行规定》以及1980年颁布的《个人所得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统一个人所得税法》。
根据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法规,有偿的薪酬金额超过4,000元(包括4000人民币),并从必要的支出中扣除收入的20%,然后分别为20%和30 %是用来计算个人所得税的
张老师的个人所得税:4000 *(1-20%)* 20%*(1-30%)= 448(元)
因此,税额为4000-448 = 3552(元)
注意1991年10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征收国家海洋海洋渔线轮收入的个人收入调整税的通知》。临时征收国有海洋捕鱼礁石收入的个人收入调整税如下:
离岸礁石船员
的个人收入从征税时的海洋津贴,集体食品支出中扣除,然后从11个月的地区税基超出额中扣除3倍(例如,六类工资区为4,400元)。余额按照税率表的规定计算。
“北美渔业项目”的远洋捕捞船员
将个人收入从运营津贴中扣除50%,海上津贴,生活津贴,艰苦工作津贴,食品津贴。税金计算公式为:“ [13个月的航程收入-(区域税基×4)×每个航程月的13个月-1]×税率-快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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