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税天堂”将保留很长时间。 2009年4月9日
最近,“避税天堂”问题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最近发布了最新的税收绩效评估报告,并发布了三份清单。第一个是“黑名单”,菲律宾,马来西亚,哥斯达黎加和乌拉圭被拒绝遵守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第二个是“灰色名单”,其中包括瑞士,卢森堡和比利时等38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致力于银行保密或税收信息交换方面的努力,但实际上尚未付诸实践。实施。第三个列表是“白名单”,列出了40个国家和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符合其国际公认的税收标准。
在“黑名单”和“灰色名单”上列出的某些国家和地区自然是“不高兴的”,并不认为自己是“避税天堂”。自1960年代末和1970年代初以来,“避税天堂”蓬勃发展。尽管过去曾受到批评,但一些发达国家或国际经济组织已公开表示应予以制裁。不多。在刚刚结束的二十国集团伦敦金融峰会上,领导人同意对拒绝合作并准备实施制裁的“避税天堂”采取行动。在压力下,被列为“避税天堂”的一些国家或地区表示,他们将改变过去的做法,积极合作,并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行事。因此,人们预测“避税天堂”将逐渐消失。
那么,“避税天堂”真的消失了吗?我相信,“避税天堂”不会在世界上消失并且会长期存在,但是他们的日子不如从前,并且或多或少会采用一些国际税收标准,即针对跨国纳税人。提供避税措施将趋于一致。
首先,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跨国纳税人有两种主要的减轻其税收负担的方法。逃税和避税,其中逃税是非法的,避税是税法,不是非法的。跨境纳税人将通过长时间避税来减轻税收负担,选择避税天堂避税仍然是避税的重要途径。
其次,这一次一些发达国家强烈反对“避税天堂”的存在。有两个主要原因。首先,由于经济衰退,需要通过更严格的措施打击财政“紧缩”。避税行为,增加税收;其次,国际金融危机使人们意识到加强国际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与非合作性“避税天堂”的斗争将有助于加强国际金融监管。一些发达国家必须与“避税天堂”国家或地区合作,以打击逃税和避税行为。最重要的需求之一是从银行获取有关客户的信息,这对某些国家或地区的银行保密法有影响。例如,在瑞士,其银行保密系统已经使用了近三个世纪。由于其法律严格保护客户信息的机密性,瑞士银行能够吸收全球各地的大量资产。一方面,如果瑞士想修改其银行保密系统,则需要逐步进行。另一方面,即使对相关系统进行了修改,其税收优惠政策仍然对客户具有吸引力。
再次,根据OECD,“避税天堂”的主要特征是税率极低甚至免税,对于公司而言,财务信息和税收系统不透明以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组织。个人避税和洗钱活动提供了便利,并损害了国际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从该描述中可以看出,“避税天堂”并不意味着低税区或非应税区。最重要的一点是,某些国家或地区不为纳税国提供合作,也不提供相关的税收信息交换。如果“避税天堂”国家和地区在交换税收信息方面进行合作,则实施税收优惠以吸引客户的权利在其主权范围内。
因此,按照国际税收标准运作的“避税天堂”将长期存在。
规;
1。指法规和限制。
2。规范(控制●法规)
避税必须包含五个要素:首先,一种与税收要求相关的法律形式,不能涵盖经济的实质。各种具体表演。由于经济生活复杂多样,人民拥有广泛的私法形成权,因此税收要求类型的法律形式往往不能完全涵盖经济事实关系,从而形成避税行为。第二,纳税人滥用私法中的组织权。所谓虐待。那就是选择一种不等同于其经济实质的法律形式。例如,股东以“借贷”(所谓的“不等价”)形式的“股息”本质是指纳税人对某种法律形式的选择不是基于实现经济目标,或者仅仅是缺乏理性经济原因或这种法律形式对经济完全没有影响。)所谓的形成权不仅指法律行为,而且还包括准法律行为和事实行为,例如选择法律地位。注册或重新注册以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第三是手段与目的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必须选择不等同的法律形式以达到规避税法的目的。由于避税仅在法律目的与法律文本之间存在分歧时才存在,因此有必要根据法律目的事先检查是否打算征税或不征税,以便确定是否规避了税法。第四,必须通过规避在结果中获得税法利益。这种税收优惠体现在以下事实:通过不遵循法律形式的税收要比通过类似法律形式的税收少。第五,纳税人必须有避税意图。换句话说,避税必须是一种规避行为(故意的,欺骗性的)。如果人们由于对法律的误解,经验不足等而选择了不等同的法律形式,则这不在避税范围之内。
联合国税务小组对避税的解释是,避税是一个相对不清楚的概念,很难用公认的术语来定义。一般而言,避税可以被视为纳税人利用某种法律漏洞或模棱两可来安排自己的事务,以减少他应有的税额。虽然避税可能被认为是不道德的,但避税的使用方式是合法的,不是欺诈性的。避税是对现行税法的不完善及其特定缺陷的展示。它说明了现有税法的不完善特征。税务机关通常会根据避税所揭示的税法缺陷,采取适当措施来修改和更正现有税法。因此,通过研究避税问题,可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税收制度,为社会经济的进步与发展做出贡献。
一些研究人员认为,在三种情况下实际上存在避税行为,即合法;非非法明显的法律实质是非法的。
合法避税,也称为节税,是指纳税人根据政府的税收政策取向,通过安排业务结构和贸易活动来优化税收计划,以减轻税收负担。获得合法的税收优惠。这不应与税收背道而驰,只能受到保护。
非非法避税,这种避税通常是由于税法本身存在漏洞,使纳税人能够利用税法的不完善之处做出有助于减轻税收负担的安排。这样的避税行为会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但是由于法律没有根据,税务局无法像逃税一样实施法律制裁。只有完善税法,才能消除漏洞。
避免在表面上征税是违法的。这是在法律披风的掩盖下的一种欺诈性的逃税手段。这种情况在国际税收中很普遍。通常,它也以逃税的法定名称通过“从属关系”和“虚构机构”使用税法的差别法规和优惠政策。对于此类避税活动,仅应进行此类检查。确定真相后,应将其视为逃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