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农林牧渔业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第48号公告):企业免税收入从事林木种植的指从树木和竹子的育种和育苗,抚育和管理以及大规模的造林活动获得的收入,包括企业通过拍卖和收购获得森林所有权并在一定的生长周期后重新种植树木所获得的收入。因此,您单位的草坪种植和销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86条《企业所得税法》第27条(1)从事农业,林业,畜牧业和渔业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可免征或减少企业所得税,这意味着:
(1)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1.种植蔬菜,谷物,土豆,油,豆,棉花,大麻,糖,水果,坚果
2.培育新的农作物品种;
3.中药材的栽培;
4.森林栽培和种植;
5.畜禽养殖;
6.收集林产品;
7.灌溉,农产品初级加工,兽药,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运行和维护等,农业,林业,畜牧业,渔业服务项目;
8.海洋捕鱼。
(2)从事下列项目的企业的收入,应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种植花卉,茶和其他饮料作物以及香料作物;
2.海洋水产养殖和内陆水产养殖。
根据上述规定,果树苗的销售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