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条件的小型获利企业在预缴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必须向有关税务机关提供符合上一纳税年度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企业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后,认定企业在上一个纳税年度不符合规定条件,不得按照本公告第一条填写纳税申报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和进一步扩大中小企业低收入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1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牟利企业必须声明自己享受半税政策。小型盈利企业在最终结算和支付时,应填写公司年度纳税申报表中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从属行业,国家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列,以完成申报程序。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公告,第7条至第10条,已进行了详细列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您的企业。
原始摘要的随附部分:
第七条企业应在年度结算和纳税申报表之前备案。第八条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并在享受优惠待遇的开始年度入账。在减免税开始至结束期间,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没有变化的,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其他优惠项目的企业,每年都要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在不同项目中需要核算一定税收优惠的,应当单独备案。主要包括:额外的研发费用减免,收入减免项目以及优惠项目,例如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税收抵免。常规减免税项目,应按照《目录》优惠项目“政策概述”中所列的“常规减免税”实施。第九条企业的减免税条件在常规减免税项目备案后的有效年度内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下列条件处理:(一)优惠项目的规定仍然满足,但记录的内容需要更改的,企业应在更改之日起15天内,与税务机关一起办理变更和备案手续。(二)不再符合《税收法》有关规定的,企业应当自愿停止享受税收优惠。第十条企业应当如实,完整地填写《备案表》。需要附加相关纸质材料的,应当一并报告。税务机关对纸质凭证进行正式审查后,原件退还给企业,重复的税务机关将其保留。企业享受小型和低利润公司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并加快固定资产折旧(包括一次性扣除)政策,并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字段来完成备案程序。第十一条企业可以到税务机关备案,也可以在线备案。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附有相关纸质材料的企业,应当到税务机关备案。备案的实施办法由省税务机关决定。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处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76号公告),企业应不迟于备案。年度结算和纳税申报表的支付。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并享受优惠的第一年。在减免税开始至结束期间,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没有变化的,不再办理备案手续。享受其他优惠项目的企业,每年都要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在不同项目中需要核算一定税收优惠的,应当单独备案。主要包括:额外的研发费用减免,收入减免项目以及优惠项目,例如购买用于环保,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的专用设备的税收抵免。常规减免税项目,应按照《目录》优惠项目“政策概述”中所列的“常规减免税”实施。另外,根据《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 49号)第十一条,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附件“企业法人所得税优惠活动记录管理”《目录》(2015年版)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优惠政策的项目(38、41、42、43、46)不再作为“常规减免税优惠备案管理事项”以及备案等相关程序进行管理在执行本通知之前已经执行过,在享受税收优惠的当年,仍应按照本通知的规定完成备案程序。
因此,根据上述规定,应享受定期减免企业所得税的规定(财税[2016] 49号规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行业企业除外)。优惠开始的一年,不迟于当年在缴纳税款时执行备案程序,不再在减免税期限内进行备案;享受企业所得税其他优惠的企业(包括财税[2016] 49号规定的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应在年度结算和纳税申报之前完成申报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