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纳税人用于“增值税”,而结算用于“企业所得税”。因此,小规模与是否结算之间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如果小规模的纳税人采用“会计和征收”法人所得税,则完全有可能进行结算和支付。
在2011年4月15日之前,完成自我在线声明和纸质材料报告。提交材料的详细信息如下:1.一式两份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 2,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3.委托中介机构宣布代理,双方签发代理合同。随附中介机构发布的报告,包括税收调整项目,原因,依据,计算过程,调整金额等; 4. 2010年第一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付款通知书复印件; 5,年度清算声明表的副本; (六)《企业所得税核查征集评价表》和《企业所得税核查征集表说明》; 7. 2010年企业所得税汇款接受表的副本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根据批准的号码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