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应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第28条,第28款第1款是指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指的是非限制和禁止行业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根据上述规定,符合小型企业条件的小型企业只能享受20%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正确。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所得税税率仍为20%,但应税收入应减半才能计算应税收入,因此实际所得税税率为20%* 50%= 10%。
根据国务院于2014年4月9日批准的规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于今天发布了《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对企业所得税实行减半优惠的小微企业范围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6万元(含6万元)扩大至年度应税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政策执行期为2016年12月31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万元(含1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减收50元。%包含在应税收入中,企业所得税以20%的税率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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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和微型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企业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它们是由经济学家郎咸平教授提出的。2015年,中国实施了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起征点政策,以及将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半近千亿元的政策。
小型和盈利企业在税收方面的概念与小型和微型企业略有不同。它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工业企业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第二,工业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第三是税收指标,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五十万元。满足这三个标准的是小型,低利润的公司,应课税。
参考:《搜狗百科:小型和微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