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预付款时满足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宣布2019年第2号做出了明确规定。企业只要符合这些规定,就可以提前享受优惠政策。但是,由于小型的低利润企业的判断条件,例如总资产,雇员和应税收入,是年度指标,因此需要根据全年的企业情况进行判断。因此,企业在结算和结算时需要准确计算相关指标并做出判断。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停止享受税收优惠,并可以正常结算。
(1)会计收账企业如果
符合减免微利的优惠税率优惠,请填写公司所得税每月(每季度)纳税申报表第10行“实际利润”和第14行5%的乘积(类别A)如果
符合小型半营利企业减半减税的偏好,则填写第10行“实际利润”和第14行第15行的公司所得税每月(每季)纳税申报表(A类)的乘积。
(2)固定利率收款企业
为遵守小型低利润企业的优惠税率减免,在公司每月(每季度)公司所得税申报表(B类)的第12行上填写“应税收入”和5%的乘积所得税;如果
符合小型半营利企业减半减税的优惠条件,请在该企业的每月(每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类别B)的第12行填写“应纳税所得额”和15%的乘积所得税。
注意: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每月(每季)预付税申报模块”的在线备案和各种企业所得税电子备案软件已建立了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自动计算所得税优惠税额,方便纳税人享受小型和低利润的公司所得税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