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怎么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怎么入账

提问时间:2020-05-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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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2020-05-03 0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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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所得税减免的金额如何做账?

我公司一直直接直接计提20%的所得税,而5%的减免未反映在帐户中。供参考,请采用它。谢谢!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怎么计算

小型,低利润的公司以20%税率的一半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的季度申报表(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31号公告),表中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因此,小型和营利性企业享受税收优惠减半是基于应税收入金额按15%计算。

企业所得税减免是指国家采取的灵活调整措施,以利用税收经济杠杆来鼓励和支持企业或某些特殊行业的发展。《企业所得税条例》的原则规定了两种优惠的税收减免。一是民族自治地方的企业需要照顾和鼓励他们。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他们可以定期减税或免税;提供减免税的企业,应当按规定执行。税制改革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有政策性强,影响大,有利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政策,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后继续执行。

小型微利企业减免所得税,应该如何做分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符合条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企业所得税减免幅度为2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企业所得税法》第92条第28条第1款的规定,合格的小型获利企业是指非限制和禁止的行业在该国,以及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自2012年1月1日起,对于年应税所得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规定的金额为6万元,即自2012年1月1日起,其收入的50%包含在应税收入中,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0%。

自2014年1月1日起,将规定的金额从6万元提高到10万元;自2015年1月1日起,增加至20万元;国务院最近一次会议再次从20万元至30万元。也就是说,所有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收入都可以减半,并以20%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计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分录仍是原始分录,但在预付款项计算中,应将当年的累计利润乘以税率以获得当年的累计应付金额,并且然后减去累计支付该数字并获取该季度应支付的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借款:所得税费用

贷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纳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款:应付税款-应付企业所得税

贷款:银行存款

小型微利企业的减免所得税额是怎么计算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9] 33号《关于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明确了扶持中小微企业所得税政策。

1.文件介绍背景

中国的中小企业覆盖面很广,在企业总数中所占的比例很大。它们在扩大就业渠道,减轻就业压力,维持社会稳定,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促进市场繁荣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中小企业的生产经营受到严重影响,许多企业甚至难以为继。国务院于今年9月发布了国发〔2009〕36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扶持中小企业的若干政策。包括实施和完善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根据国发[2009] 36号文,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含税)。3万元人民币)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其收入的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所得税按20%的税率缴纳。正是在这种背景下,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财税[2009] 33号。

第二,文件的基本精神

(1)具体优惠政策

合格的小型和营利性企业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该政策已在《企业所得税法》中阐明。因此,财税[2009] 33号文的意义在于国发[2009] 36号文《通知》明确要求,年应税所得不足3万元(含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应税所得减少50%。优惠期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在这里,我们应该注意税收申报中该政策的正确体现:

1.根据国税函[2008] 44号,在预缴所得税时,应按照会计中的“利润总额”计算预缴时的“预缴所得税额”,应进行税收调整。就是说,小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3万元的,在预缴所得税时不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扣除额在当年反映。结束最终解决。当然,根据国税函[2008] 251号《关于中小微利企业预缴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如果企业按照当年的实际利润预缴所得税,如符合上一年《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小规模盈利企业的条件今年,所得税仍按20%的税率预缴。纳税年度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企业的有关指标,核实公司是否符合当年小型和盈利性企业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的规定计算减免年度所得税。量。

2.结清并结清所得税后,应将减少的50%的收入填入主体的第15行的“减免税额调整”中的“减免税收入项”所得税申报表并填写所附表格5.“税收优惠表”中的第四项,“减免税总额”;并且由于以所得税申报表的主要形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税率为25%,因此所得税减免的5%为25%至20%应在主表格的第28行的“利润减少和免税额”中填写,并在附表5的“税收减免总额”第五项中填写“合格的小利润企业”。

(2)文档的适用对象

该文件的第二条规定,本通知中提及的微薄利润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规定和相关规定的微薄利润企业。税收政策。根据《税法实施条例》第92条的规定,可以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国家的无限制和禁止性行业,并满足以下条件:(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金额不超过30万元,员工人数不超过100人,总资产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万元1000万元。此后,有关文件进一步解释了小型低利润企业状况的相关指标:根据国税函[2008] 251号,“职工”是根据全年平均从业人数计算的; “总资产”在年初和年末进行计算计算总资产的平均数;根据财税[2009] 69号《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若干问题的通知》,从业人数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数与从业人数的总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人员,员工人数和总资产的指标是根据企业全年的月平均值确定的。如果公司在年中开始或终止其业务活动,则以实际营业期为纳税年度来确定上述相关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