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税利润* 25%=应付所得税。应税利润* 15%=小型和微型企业所得税减免前后的差额,后者=实际应交所得税。也就是说,应税收入* 10%。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3号)及其基本信息表((表格A000000)您可以要求公司填写“雇员人数”,“总资产”等,税务机关可以使用它进一步简化后续管理。在这种情况下,从事审计和税收征收的小型盈利性企业进行所得税的结算和结算时,他们可以通过填写“基本信息表”的相关列来完成归档程序,而无需进一步归档。
对于已获准征税的小型且有利可图的公司,由于其所得税申报表未反映“雇员人数,总资产”,因此暂时仍需要按照现行法规进行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将尽快开始修订纳税评估企业的季度税前所得税申报表。那时,申请程序也可以相应地简化。
适用于税收审查和简化备案程序的小型获利企业,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年度的企业所得税的清算和支付。
提供以下信息:
(1)申请减免税程序时,请提供以下信息:
(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
(2)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1.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收入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小型低利润企业是指从事该国非限制性和禁止性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以下条件:
(一)工业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一百人,资产总额不超过三千万元;
(二)其他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八十人,总资产不超过一千万元。
在上述识别条件下:
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企业每个纳税年度的总收入,减去非应纳税所得额,免税收入,各种扣除额和上一年可以弥补的亏损。
雇员人数是指纳税人全年的平均雇员人数,根据年初和年底纳税人的平均人数计算得出。
总资产是指纳税人全年的平均总资产,是根据纳税人年初和年末的总资产平均值计算得出的。
国家限制和禁止产业。在国家明确之前,将参照“工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版)”(国家发改委第40号令)予以实施。法规得到执行。
5.在确定行业性质时,请遵循“国家统计局关于实施国民经济行业新国家标准的公告(GB / T4754-2002)”(郭同子[2002]第044号)法规得到执行。
2.申请纳税人
对小型低利润企业的认可将实施一年。纳税年度结束后,纳税人在提交公司年度纳税申报表时,应填写“小企业和低利润企业识别申请表”(见附件)及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所得税,并将其提交给地方税务主管部门进行审查。
III。税务机关的认可
地方税务主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有关信息,核实纳税人当年是否符合小型盈利企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小规模营利企业将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不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盈利企业,计算所得税减免额时,应当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减免额在年度结算和缴纳时缴纳。
如果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申报的行业是该国的非限制或禁止行业表示异议,则可以要求企业提供有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意见。
IV。纳税人预付款
在地方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是否符合上一年度小获利企业的认可之前,纳税人可以根据上一年度的情况检查小获利企业的资格条件。年。地方税务主管部门认定不符合认定小规模盈利企业的条件后,在下个月(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补足计算所得的所得税减免额。
新纳税人当年的企业所得税预付款将不享受针对小型和低利润企业的优惠政策。
五,监督管理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监管。在地方税务主管部门确定纳税人在前一年是否已通过小微企业认证之前,他们可以根据确定条件自行享受20%预缴企业所得税的减税优惠。人员方面,有必要集中精力进行审核,确认其明显不符合条件,并立即指示他们进行纠正。在企业所得税申报和缴纳期间,应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熟悉,责任心强的干部,对申请小微利企业认证的纳税人,按规定进行逐一检查,意见应及时反馈。纳税人未如实填写《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骗取所得税减免额的,应当严格按照《税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1)填写企业减免税报告
1。根据实际利润预先填写报告。
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小型微薄企业的减税和免税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季度)高级(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A类)”的第14行进行了报告。 ,2014版)”,其中包括: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额的“列”。
(1)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小于100,000元(含1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如果预付期间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100,000元,则填写第10行将实际利润乘以15%。
(2)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人民币100,000元以下(含100,000人民币),但预付款项期间累计实际利润在100,000人民币至30万元之间的小型盈利性企业,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万元以上但不超过30万元的小型盈利性企业,且预付款时的累计实际利润不超过30万元的,填写“实际利润”。第10行中的“金额”5%的产品。
2。根据上一个纳税年度,应提前支付平均应纳税所得额。
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小型微薄公司可以享受的减税和免税待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季度)月度(季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第25行中进行了报告。中华民国(A类,2014年版)”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额的“列”。
对于上一个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万元人民币(包括10万元人民币)的小型获利企业,请在第22行中填写“本月(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和15%的乘积;对于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在100,000元以上但不超过300,000元的小型盈利企业,在第22行中填写“本月(季度)应纳税所得额”和5%的乘积。
3。按照税务机关确定的其他方式填写企业预付款。
当税务机关决定采用其他方式预缴公司所得税时,应考虑公司是否符合对小型和营利性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并在确定月度(季度)时扣除减免税。 )预缴企业所得税。
(2)填写批准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报告
1。批准应税所得率征收企业。
符合税收法规要求的小型微薄公司的减税和免税情况在《企业所得税的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4年版)》第12行中进行了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减去: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减征或免征所得税额的“列”。
在上一个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少于100,000元(包括100,000元),如果在预付款期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000元,请填写第6行或第9行“应纳税”“收入金额”乘以15%;前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人民币100,000元(含100,000元),而预付款项期间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0元但不超过30万元的,前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000但不超过300,000,并且预付期间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0元时,请在第6行或第9行填写“应纳税所得额”。该产品为5%。
2。批准企业应交所得税报告。
根据税法,由于综合症管理系统不支持对应纳税所得额进行重新评估,因此符合小额和小额利润优惠条件的企业用于核定所得税的应纳税额。由于是年中的优惠税率,因此在2014年,满足了小额利润和小额利润优惠条件的验证。企业预缴所得税金额时,固定金额不会暂时改变。在第四季度(纳税期)之后,管理部门建议纳税人填写“退税申请批准表”。退还多缴的税款。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足十万元(含十万元)的,退税额为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与15%的乘积。原始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少于三十万元(含三十万元)且十万元以上(不含十万元)的,其应纳税额为原始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与5%的乘积。